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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小说人物是世界侦探小说中著名的硬汉侦探。
】。
我端着咖啡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来翻看那篇《迷雾》。
手稿的风格不合我的口味:辞藻华丽的描述性段落略显做作,以对话为主,动作不多。
尽管如此,这篇文章仍蕴含着某种力量‐‐文中浸染着引人入胜的罪恶氛围,从开篇第一段‐‐
一辆双轮马车仿佛幽灵般缓缓驶出迷雾笼罩的伦敦夜幕,马蹄踏在卵石地面,嘚嘚作响。
马车夫手中的马鞭飞扬,发出犹如吊在新门监狱绞刑架上的死刑犯脖子扯断时的噼啪声。
马车在金斯伍德街七号门口停了下来,一阵突如其来的、不祥的寂静让人屏住了呼吸。
一个高个子男人点着了灯,拉紧斗篷,悄然伫立,透过浓重的夜雾凝视着眼前这栋宏伟的建筑,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
直到最后一段‐‐
那个斗篷人的身份让她一阵头晕目眩,冲向大开的窗户和窗外的黑暗。
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
黑暗向她张开了怀抱,而她已不再畏惧黑暗。
可怕的黑暗?不,仁慈的黑暗。
黑暗。
她最后的爱人。
黑暗拥抱着她,她朝着下方黑色的水面坠落,一瞬间觉得重量全失。
她大叫出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狂喜,狂喜那黑暗的承诺终于实现,最终,为她所拥有。
小说情节坚实,表现手法出色,堪称一篇对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心理研究。
他们生活在一八九五年的伦敦,其中一个是凶手。
此外还有第四个神秘人物‐‐穿斗篷的人‐‐此人的身份直到最后一页才真相大白。
这一最后的揭秘写在纸上让人讶异,搬上屏幕则让人震惊‐‐这也是当年《灯光下的罪恶》取得出色票房成绩的主要原因。
我当时没看过这部电影,不过后来看过电视上的剪辑版。
电影的情节和《迷雾》的情节分毫不差,其中一些经典对话也一模一样。
这让我非常震惊,跟丹瑟尔和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的反应一样。
我不禁开始怀疑这篇说是否并非写于拍摄电影之前,而是在电影上映之后写成的‐‐是否《迷雾》才是剽窃,将剧本改成了小说,就是为了用来敲诈。
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想不出这件事的理由。
你怎么可能指控六位不同的作家曾在三十年前犯下同一桩不可能犯下的剽窃罪行,借此敲诈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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