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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看王贵学英国文学,就跟他侃起了十四行诗。
谁知王贵对这很不感冒,王贵最喜欢的是河南梆子,可以一个人又扮男又扮女唱一整台。
安娜当下心就凉了半截。
王贵的审美观点坚持了三十年不变,到现在还是喜欢听梆子和豫剧,后来洋气一点了,就喜欢邓丽君的靡靡之音,能把&ot;美酒加咖啡&ot;整曲连过门都不落地唱下来。
每当安娜在家听施特劳斯的时候,王贵就说弹棉花的又来了,那算什么呀,连个歌词都没有,怎么记得住?
第一章感谢外婆(2)
安娜见了王贵两次以后就决定断绝关系。
起因是王贵请安娜看电影,之前很愚蠢地一起去吃了碗面。
王贵是见饭不要命的主儿,以前在家乡饿惯了,到大学里才开始吃饱饭,能有碗阳春面吃,一定是连点油渣都不剩的。
安娜见王贵并不推让,用筷子夹起一大缕面条,往空中径直拉起,还在筷头上快乐地抖几下,哧溜哧溜吸进肚里,声音大得像喂猪一样,顿时凤颜大变。
她用脚踢踢王贵,小声说,慢点儿吃。
王贵居然回答,慢就凉了,凉就不香了,并不理睬安娜的劝告,风卷残云般消灭了面条,吃到鼻尖冒汗。
安娜大失所望。
根据她的小
资论调,吃相即教养,她实在无法跟这样一个毫无教养可言的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特别是无法想像今后的孩子的模样,脑海里浮现三个字:种不好。
以后安娜每每看我不顺眼的时候,都牵扯到王贵,最后的总结发言定然是:唉,不怨你,实在是我选的种不好。
安娜哭着跟妈妈说要跟那乡巴佬一刀两断。
妈妈甚是老谋深算,不动声色地说,你带他来见见我。
王贵的圆滑与乖巧在见老丈母的时候充分体现了出来。
虽然只见了安娜三面,却一进门就冲丈母喊妈,其亲热程度让丈母眉开眼笑,没有理由怀疑他不是发自肺腑。
经历了前次面条风波,看着安娜毫不留情地负气而走后,王贵这回学乖了。
丈母做了顿红烧肉,他只礼貌地夹了一块,并且连连点头夸妈妈手艺好。
后来我问王贵,就那么一块,你吃出味道了吗?王贵说,刚进口就化了,心里痒痒的,回去以后三天都在回味那红烧肉的味道。
我晕!
你相信吗?当个年代,只一块红烧肉就可以压过小周旋的魅力!
他脑子里想的不是玉女,却是红烧肉!
丈母手一挥,就把安娜的终身定下了。
丈母说:&ot;人家是三代贫农,出身多正?高中入党,底子多硬?学的是洋文,以后你就吃香的喝辣的吧。
眼光放远一点,好看有什么用?不能当饭吃。
想想你的年龄,看看你的出身,不过是个臭皮匠,有人不嫌弃你肯要你,算你走运!
&ot;安娜一腔悲愤,委屈地嫁了。
在现实面前,爱情的幻想成了幼时珍藏的鹅卵石,让人喜欢却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