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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渐褪去,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当第一道阳光划破夜空,长孙也睁开了眼,这是多年的习惯,是前世带到今生的习惯。
长孙看看还在身边的熟睡的初黎,轻手轻脚的起身,简单洗漱之后,见初黎还在睡,长孙便生火做饭,拮据的生活让两个人几乎吃不上东西,拿出来不知道多久前的馒头热了热,把只有拇指大小的腌肉切了一小块,简单的吃两口,然后给初黎留了一些放到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告诉初黎自己去散步了,让她起来自己吃饭,长孙便出门了。
时间尚早,街上的人并不多,这是长孙在前世时养成的晨跑的习惯,但这孱弱的身体让长孙并没有体力跑步。
是的,此时的长孙已经不是三天前的长孙,或者说此时的长孙身体里住着破碎的常岁。
常岁从小无父无母,在还在襁褓里时被孤儿院捡到,院长希望婴儿能长命百岁,所以取名叫常岁。
常岁十八岁就离开了孤儿院,进了部队当兵,摸爬滚打十余年,更是在特种兵部队锻炼了五年,最终因为各种原因脱下军装离开部队。
固执的常岁离开部队后拒绝单位介绍的工作,生活一度陷入窘迫,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拒绝一起当兵战友们的接济,固执的凭借自己的双手成立了轰动一时的常岁企业,就在人们都在为这位传奇人士惊叹时,年轻董事常岁在自己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跳楼身亡,年仅三十五岁,一生无妻室儿女。
直到常岁结束自己的一生,也没有一个人理解他心中的孤独。
孤独的灵魂经历了漫长的旅行,恍若隔世又恍若一瞬,破碎的“常岁”
不知是何缘故出现在了长孙的身体里,两个破碎的灵魂交织在一起,醒来时,已分不清自己是谁。
三天里,长孙分不清自己的前世今生,自己到底是前世的“常岁”
,还是今生的“长孙”
。
直到昨夜长孙才看清自己,本以为的结束,其实只是开始,如今的自己不再是前世的“常岁”
,也不是昨日的“长孙”
,而是一个新的长孙,完整的长孙,一切都是新的起点。
想着走着,长孙已经渐渐离开了丽山城的地界,长孙回过头看着雄伟的丽山,再一次确认这是一个和前世不一样的世界。
而丽山之所以叫丽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壮丽与雄伟,最主要是整座山的走势就如“丽”
字一般,两座山脉之间夹着一条细长的峡谷,在尽头一座山脉如天堑一般斩断两座山脉。
丽山城便因丽山而得名,整座城倚山而建,雄伟的城墙如同门牙死死咬住紧要地势,而丽山就是城市天然的后背,使整座城易守难攻。
长孙居住的贫民窟就在距离城墙十里的地方,虽然还属丽山城的地界,但已不受丽山城的保护。
穷人总是会被边缘化,在哪里都一样,不过还好这里的贫民窟连劫匪都不愿光顾。
长孙见出来已有些时辰,天也已经完全亮了,决定起身往回走,虽然没走多远,但长孙已经有些体力不支,长孙知道锻炼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以也并无懊恼之意。
长孙心中想着这个时辰初黎应该已经起来了,当走回贫民窟时,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为了生计,贫民窟的人们一般都是全家出动,像长孙这样的闲人在贫民窟算很少见了。
回到家中,初黎已经出门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是初黎留下的,大概的意思是说起来没见到长孙很着急,看到纸条还是不放心,吃完饭后等了很久还是没见长孙回来,最后只得作罢,还很天真的说第一次吃了长孙做的早饭后感觉浑身都是劲,今天肯定能打双份工。
长孙嘴角挂着一丝笑容摇摇头,在前世他没有亲人朋友,而今世初黎的出现让长孙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闲来无事的长孙决定去丽山城走一走,虽然在长孙的记忆里,长孙从小就是在丽山城长大的,但现在的长孙还未曾亲眼看看这个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而且初来这个世界,长孙也想用自己的眼睛去了解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好为下一步做打算。
从贫民窟到丽山城的路白日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清晨和傍晚才会有贫民窟的人们经过。
路也是贫民窟的人们用双脚走出来的,在这荒山野岭里并不好走,长孙没走一会就感到有些体力不支,便随意寻了一处稍作休息。
南化与南丁是长孙府上华夫人的家丁,此时二人正走在丽山城到贫民窟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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