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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与艳遇的错觉旅行和艳遇有类似处:人都爱幻想,总指望出门旅行,在一段新旅途与新爱情里,发现另一个自己,偶尔还能发现人生的真谛,说不定还有个美女投怀送抱,解决大龄青年恋爱问题。
早年间,世界还很广阔未知时,文艺作品都以此为例:堂吉诃德出门旅行,寻找骑士梦;意大利的民间故事里净是骑士出门,夜宿磨坊,品尝面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里美以第一人称写旅游到西班牙时,听到了卡门的传说;夏多布里昂喜欢杀;托马斯·曼的名作《死于威尼斯》里,功成名就但心灵老去的男主角,在去往威尼斯的旅途上,发现了值得自己爱慕至死、如仙似妖的美少年,于是延长旅途,然后以身殉情。
所以,人类很容易产生这一种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艳遇尾声恐惧症”
: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结束,一段艳遇永不熄灭,一个众人欢饮的夜晚,可以通过无限换酒吧续摊,逼得天色永远不亮……但这里面,有一点幻觉的成分在。
早在19世纪,巴尔扎克就写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爱好,就是养个情妇。
你可以让老婆带着孩子,在蜗居里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驳回情妇的诸般要求:香车、钻石、天鹅绒饰物、鱼子酱、松露。
跟情妇吃饭时,你掏给停车场小弟的袖子钱,可能都够老婆一个月的伙食费了。
这里有个美丽的悖论。
不妨想一想:如果你把撒在情妇身上的钱用来和自己的妻子经营生活,让妻子可以远离柴米油盐,可以享用你给情妇买的香车、钻石、鱼子酱、松露、化妆品和阳光假期,情妇未必是妻子的对手——无论是精神上还是外貌上。
但有什么法子呢?男人还是抵不过情妇那种璀璨明亮的诱惑。
当然,现在不是19世纪,谈论情妇这这话题是堕落的。
把旅游当作一个美丽的情妇好了:许多人爱旅游,其实是爱这一种状态:啊,开始旅游啦!
好难得出门啊!
我要过另一种生活!
我要把工作都抛掉!
要把平时攒的钱都用上!
我要把日常对自己的压榨和抠搜,都在旅行中找补回来!
在旅行中,人就像对待情妇一般,因为过上了远离日常生活的另一种未知而新鲜的生活,于是格外慷慨,特别好奇,尤其大惊小怪,经常一惊一乍。
你会更认真地去端详他乡的天空,而你在故乡可能从没注意过天空的颜色;他乡的狗都比较可爱,尽管你在故乡可能特别讨厌狗的味道;他乡的空气都那么沁人心脾,而家乡的空气,你从没仔细比家乡的鲜艳些,能让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来。
旅行就是这一种状态,仿佛情人眼里出西施,让人忍不住慷慨解囊。
你会情不自禁地欣赏,甚至美化他乡。
因为倘不如此,就对不住自己漫长的攒钱、酝酿、查攻略和期望,就像男人不好意思觉得情妇不漂亮,不然对不起自己偷偷摸摸抠出的、用来给情妇买化妆品的钱。
《罗马假日》里,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来最老套但又最传奇的爱情;纳博科夫在用俄语和英文写作时不断讲同一个故事:他如何坐着俄罗斯的长途火车,去到海边的度假胜地,在金色的沙滩上遇到一个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语短篇小说里,那常是个爱滚铁环的女孩子;在《洛丽塔》里,那是洛丽塔的前身安娜贝尔)。
托马斯·曼的许多爱情发生于疗养胜地,《死于威尼斯》里,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那传奇美少年达齐奥。
茨威格写过至少两个“我在度假时遇到有人和我倾诉他的假期爱情故事”
的短篇。
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当作爱情的一部分,或者,干脆就是爱情。
本雅明说,19世纪巴黎商人的爱好之一:将一切都涂抹上神话和诗意的灿烂色彩,然后去骗人(主要是女人)购买。
欧·亨利的一个小说里,一个女店员愿意节衣缩食一年,换来在某豪华酒店的一周女贵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