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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签名照值钱了(第1页)

员工们见林风虽然已经成了全民偶像,如今红得发紫,却没有过分的摆架子,这让他们都感到很惊喜。

看来,老板还是那个平易近人的老板,不像洪步辽那样,因为走红就膨胀,在谁面前都喜欢摆架子。

然而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在心头,就被大家再次给否认了。

洪步辽那样的小角色,又有什么资格来跟老板相提并论?

洪步辽的走红,那是属于意外的产物,那就是一场误会。

可自家老板不同,老板他是真的有才华,真的能惊艳到所有人的存在。

拿洪步辽来跟老板相提并论,那是对老板的一种侮辱。

见老板‘初心依旧’,大家的胆气也跟着恢复了一些。

有个萌妹子就站起来,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风,说道:“林总,我……能不能跟您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林风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抬起做出拒绝的姿势,说道:“我有女朋友了,我们感情很好,你懂吧?”

“林总……”

萌妹被林风逗得脸都红了,还娇羞的跺了一下脚。

林风也没有再开过分的玩笑,说道:“行了,开个玩笑,有什么事,不要在这支支吾吾的,直说了吧!”

“我想跟您合个影,发朋友圈……”

萌妹说道:“然后顺便帮我妹妹和弟弟找您要两个签名,他们都是您的粉丝,昨天关注了您的微博。

您要是不信的话,我可以拿给您看!”

说完,都没等林风说信不信,就掏出手机将两张微博的截图给他看,林风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

“十年老粉,不请自来!”

这让林风很尴尬,特么的十年前,我还是个小升初的孩子,你就开始粉我了?

但是,林风心里头还是挺重视自家的这些混子员工。

这年头,人才难得,不仅仅是精英人才难得,混子人才同样难得。

得对他们好一点,面得他们离心离德,不好好为公司亏钱而努力。

于是林风伸了伸手,说道:“拿纸笔来吧,我来签名!”

林风从小被老头养大,老头那一辈人,有一种‘字是敲门砖’的说法,所以从小就让他练字,这也让他的字写的很漂亮。

在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又问道:“需不需要写一句祝福语或者寄语什么的?”

“那当然是最好啦!

我弟弟叫王月明,我妹妹叫王月圆,你随便给他们写两句话就行了……嗯,不麻烦的话!”

萌妹还是知道进退的,并没有提出太过分的要求来。

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情,林风就想要做好,于是问道:“他们都还在读书?还是在做什么?”

“我弟弟王月明去年毕业,今年在开始创业,不是太顺利,希望您这个成功典范,能多多鼓励一下他。

我妹妹的话,还是大三的学生,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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