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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莎拉质问司马伶:&ldo;为何你会认为本杰明憎恨他的父亲?二人一直都没有什么不和的传闻,所有东西都只是你个人推测吧?至于遗产分配我们听回来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你有什么资格肯定戴娜才是遗嘱的最大得益者?&rdo;
司马伶反问莎拉:&ldo;真的是这样吗?你如果觉得我乱说的话不妨再说一遍博士遗产的分配规则给我听听啊?好让我来指教你数学上的问题。
&rdo;
面对司马伶的挑衅,莎拉并没有立即回应,而是静观其变避免落入司马伶的圈套。
有鉴及此,我便代为回答,拿出侦探笔记宣读遗产分配的规则:
&ldo;博士把他名下两间公司共二百万的股份分作两份,本杰明和戴娜各得一百万股份。
不过这一百万股份不能一次获得,而是分成两次转移;第一次分配是博士死后立即生效,而第二次分配是死后一年才生效。
&rdo;
分配的规则不仅如此,我继续说。
。
&ldo;在两次的股份分配当中,本杰明同样获得较大比例的&lso;赫茨森科技&rso;股份。
既然二人两间公司合共所得都只有一百万股,当然获得较多&lso;赫茨森科技&rso;股份的本杰明就是最大得益者啊。
&rdo;
但司马伶左右摇食指说:&ldo;你前半部说得没错,但结论却错了。
&rdo;
&ldo;为什么?难道&lso;赫茨森出版&rso;的股份比起&lso;赫茨森科技&rso;更加值钱吗?&rdo;
&ldo;不是这样。
只不过依照博士原订的规则,你无法推论出本杰明分得较多&lso;赫茨森科技&rso;股份的结论。
事实上我相信博士倾向将&lso;赫茨森科技&rso;交给戴娜小姐管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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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司马伶的意思是,虽然本杰明分得较大比例,但是实际所得还要比戴娜的少?司马伶看见我一头雾水,便解释说:
&ldo;给你一个实在的例子好了。
假设在两次的分配里,本杰明所获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分别是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八十,比起戴娜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七十五都要多。
但这样就代表最终本杰明所得的比例同样比较多吗?
&ldo;假如两次分配都是同样股数的话,游生你这样想是没有错的。
可是如果戴娜第一次只分得二十万股,第二次是八十万股,那情况就会逆转了。
&ldo;虽然戴娜两次所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比例较少,但到最后她获得的比例反而比本杰明高。
这就是统计学上的辛普森悖论(sips0nparad0x)。
不过仔细想的话这其实不能叫做悖论,本来&lso;比例的比较&rso;在数学上就不具&lso;传递性&rso;,在分组得势的结果可能反而是失势的一方?,正如剪刀、石头、布,你不能用&lso;石头赢剪刀&rso;和&lso;剪刀赢布&rso;来推论出&lso;石头赢布&rso;的结果,这是武断而且错误的。
&rdo;
我听完一大堆数字后大概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仍然有一个问题。
&ldo;既然依照博士开出的规则,视乎实际数字本杰明和戴娜同样可能分得较多的遗产,为何伶你会认为戴娜才是真正的受益人?&rdo;
&ldo;尼尔斯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辛普森悖论,他为二人订出如此规则显然只是试探二人对于数字的敏感度,毕竟赫茨森科技是一间应用数学理论管理市场的投资公司。
&rdo;司马伶摇头说:&ldo;可是本杰明居然没有察觉这认知陷阱,更四处跟别人说自己才是分得较多遗产的一方,让露沙信以为真。
单凭这一点,本杰明就没有资格继承以数学理论创立的&lso;赫茨森科技&rs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