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农历二十八那天,张娇娇终于从沪市疯玩了一圈回来,到家都没好好歇着,就往程恩妮这里跑。
“恩妮,我们一定要读书出去,外面的世界真的太大太不一样了。”
张娇娇夸张地跟程恩妮讲着自己的见闻。
高耸入云的大厦,金色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明明是同样年纪的同龄人,别人一口英语说得特别溜,可她连开口都不敢。
当时张娇娇觉得很羞耻,但现在说起来,却是满满的动力。
程恩妮笑着听张娇娇说,虽然她上辈子早就见识过,但适时还是会给出一些惊叹的反应,让张娇娇高兴,“那我再盯你写作业背英语课文的时候,不许叫苦了。”
“好吧。”
张娇娇泄了气,不过还是点下了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没出去看过世界的人,是永远不知道自己所处的一方天地有多小的。
程恩妮让张娇娇带的东西,张娇娇都带回来了,胡水英收到程恩妮送的口红的时候,都惊呆了。
她这一辈子,也就结婚的时候,拿红纸染过一回唇,那个味道就别提了,不过嘴唇红艳艳的是好看。
口红这东西,她以前只见姚美华拿出来用过,到县城来倒是见了不少,尤其是在厂区这边摆摊后。
年轻的女职工们吃完,掏出那根小管子,在嘴上抹一层,抿一抿,就漂漂亮亮地去上班或约会了。
“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哪里好意思用这个。”
胡水英不好意思极了,但还是别别扭扭地收下了。
白天不好当着小辈的面涂,晚上洗完澡后,没忍住涂给了程建波看,然后第二天悄悄地抿上一点点出门。
“叔外婆好看。”
等娣起床没一会,就被胡水英抱到了厨房灶膛口烤火,小家伙左右看了看胡水英,没头没脑地夸了这么一句。
程恩妮在洗脸,闻言探头过来一看,就见胡水英脸颊飞红,唇色也红润润的,当然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胡水英眼里的神采动人。
“可能是涂了点口红,气色看起来好。”
胡水英不好意思地道。
程恩妮本来想打趣的,转眼才想起来,如今她还小呢,不是上辈子那个年纪,有些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她笑着道,“难怪,我也觉得婶你今天特别好看。”
“……”
胡水英,这一个个地,感觉都在笑她,让人怪不好意思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午夜巡仓人我是一名仓管,但和普通的仓管不同,我上班的时间是在深夜,而且我不需要验货收货,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守着仓库就行,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来仓库里送货的,或许不是人…...
关于都市无敌战婿江城李家少爷李锋,当年被迫害流落在外,后机缘巧合成为战神殿殿主,今日回归,一切都将被颠覆清算。...
谁都要有一个家。下至黎民,上至金仙,皆无例外。 袁起穿越修真界,化身成为一座修真洞府,也成为了万千修士眼中的香饽饽。 正所谓,流水的修士,铁打的洞府。 你们争你们的,反正笑到最后的总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变成了修真洞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上辈子,沈臻爱慕从小一起长大的秦越,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结果秦越却有了爱人,他恨对方,却也下不了手对付大哥的爱人。然而一次聚会,他稀里糊涂的和人发生了关系。死后沈臻才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主角就是秦越的真爱,害死自己的,正是表面人畜无害的主角。他以为被赶出秦家是因为自己酒后失足,却没想到一切都在秦越真爱的策划之内。这辈子,沈臻重生在失足后的第二天,重来一次,为了保住狗命,他决定远离主角两口子,抱上了秦家家主的大腿。然而让沈臻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成了众人口中的祸水。一身西装,衣冠楚楚的秦邢笑眯眯地说好叫他们知道,你是我的人。…...
我小心翼翼地活着,就是怕蝴蝶效应让我失去你。友情提醒阅读本文前请饿着肚子,带好打火机和柴油纸笔,不要老问你为什么无缘无故塞我狗粮为什么要碾我脸等此类问题,日常温馨无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