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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贞对着林俊羞羞脸:“爹爹好大的气性!”
“小没良心的,爹爹好悬没被你吓死!
病的眼睛都抠下去了,小脸青白色儿的,跟要断气似的。
我三魂散了二魄!
从小儿你最磨人!”
林贞拉着林俊的袖子好一顿摇晃:“我现在好了!
待我回广宁,学了射箭,到郊外打兔子给爹爹下酒可好?”
林俊哈哈大笑:“你真要跟女真的姑娘似的康健,爹爹就给你买一匹好马,专给你打猎!”
玉娘道:“越说越没谱了,姐儿家的,会骑马就罢了。
还会打猎,我们又不是女真人!
女孩儿家,顶顶重要是针织女工,哪怕不识字呢。
世人说亲,谁不是先看针线的?”
林俊不以为然:“信他们的屁话,我们家又不缺针线上的人!”
“……”
玉娘无语,没法沟通!
林贞出来打圆场道:“骑马要学,针线也要学。
我都要好便是,横竖在家里闲的闷死。”
此时的人重视女孩子的针线活,一方面是实用性,穷人家不用出去买衣服,很省钱,夫妻间也有情趣;另一方面则是大户人家比较重视的稳重,针线是个耐心活儿,做得好,至少证明在这个方面经过专门的训练,比较容易沉的住气。
要知道世间的事,太难的也少,一个女人比较沉稳了,犯错的几率就会小很多,管家上占优势。
林贞虽然暂时不考虑婚嫁的事,可也不能让父母丢脸,何况针线活也有针线活的趣味,倒是不排斥这个,只是不赞同玉娘的说法。
所以以后针线活会学,其他的东西也不会放弃就是了。
玉娘一想也对,林贞学了骑马后,针线读书都没放下,也就不管了。
一家人又闲话了几句,早早吹灯休息不提。
七月初十清晨,一家三口早早起床洗漱吃饭。
林贞还小,不用化妆,速度也快些。
小女孩子的衣服简单,不过是袄裙。
头发么,永远的双丫髻,各种各样的双丫髻。
今天的首饰比较特别,玉娘替她定制的蝶恋花镶宝石的点翠步摇。
对着镜子照了几回,唔,古代的首饰工艺真的好逆天。
扭头一看,只见玉娘只盘了个一窝丝儿的发型,却带了一个跟她仿佛一个系列的点翠插梳。
林贞惊讶的问:“耶?妈妈多早晚打了这个花样,我没见着。”
玉娘笑道:“前日葛家送了你的来,我瞧着好看,叫她又打了个插梳。
又方便又好看,你瞧着怎么样?”
林贞道:“旁边再带两朵粉色的绢花更好。”
春花道:“哪里找绢花去?倒是有个碧玺花簪,娘要不要带?”
林贞的审美还是十分靠谱的,玉娘爽快的接受建议,还道:“索性我们娘两个带一样的,还有碧玺的首饰么?与姐儿带两个。”
找了找却是没有,只好罢了。
首饰很像,衣裳当然也要找一套的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