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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表哥没人赞成这种杀鸡的方式,白白浪费了整管的鸡血。
那个年代即便是在乡村也不乏见多识广的长辈,他们表面平静地这样评论,仿佛仅为一管鸡血苦恼,事实上他们不愿跟这个后生起冲突。
他们的见多识广只到认清局面为止,他们感到危机,但没有行动的责任感与勇气,没有在事情还停留在鸡血的时候果断结束它,反而被这小摊的血迹惊吓,在绥靖与怀柔中观望,直到无法收拾。
应该在还是鸡血的时候就停下来,结束它。
否则,他会用杀鸡的方式杀人,并持续下去。
同伴仍用微笑催促他,他知道成败在此一刀,回想着所有那些被表哥扯下的鸡头,挥刀砍了下去。
除了落刀的位置差强人意之外,其余零分。
他再用了二十刀才真正切下她包括手镯的三分之一的小臂‐‐多年以后当他对鲜血与死亡都已习以为常的时候,也仍然能记起他此时的模样,满脸鲜血,笨拙地跪在血泊里,身体跟着手臂的动作一起抖动,像是在切割自己。
血从残臂里喷出,像极了村里的那些鸡。
方法得当的话就不会如此狼狈,我不是给过你毛巾了吗?声誉已受影响的同伴感到丢脸,说话时不再看他的眼睛。
他感到惭愧,对不起同伴,对不起远在浙江的瘸脚斜眼身材不高的未婚妻,更对不起待他亲切的表哥。
回程变得安静,连一贯聒噪的同伴也沉默无语,不知是在生他那一刀的气还是有别的原因,隔着半米的距离,腋下夹着原本是放手镯的盒子,走在他前面。
手镯也仍在盒子里,一起放进去的。
他们离开房间的时候,北方朋友的太太并没有死。
她不算难看,臀部很丰满,齐肩的短发原本也梳得很平整,穿一件一看就是新做的浅蓝色的旗袍,面料算不上高级货,但也干净整洁。
比较扎眼的是脚上那一双红袜子,暴露出她到沪尚不久的事实。
现在她就拖着这样一双露出旗袍之外的红袜子,用仅剩的最后一只手抓住他的脚踝,力量惊人。
他低头看去,她一脸汗与血,冲烂了厚厚的脂粉,非常难看。
杀死我,她说,求求你小兄弟,杀死我。
他听不惯小兄弟这样的说法,现在套近乎未免太晚,昨天不是还在给你送见面礼吗?一定是你男人不知深浅,不懂进退。
而且我怎么会是你兄弟呢?他想。
对方仍在求他赐死,他扔了手里的刀,竟然笑了。
之后就跟在同伴身后出了屋子,留她一个人求死不能。
一路上他都在想自己为什么会笑。
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受了刺激,生病了。
他心中的快意来自哪里?就像表哥面对自己的鸡的那些笑吗?这跟遗传有关吗?他无法总结下去。
他不同情她,虽然只是依令行事,完全不明就里,但他相信杜先生如此安排一定有他的道理。
男人犯下错,殃及池鱼再正常不过。
可是他为什么要笑,面对着一个断肢的求死不能的女人?求死不能。
现在他当然不会知道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对这四个字有更深切的理解。
作为帮派分子的第一次任务,他伤害的第一个人,一切都不会轻易划过,造物钟爱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