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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位面。
萧何听着听着,不由得笑了起来,自言自语道,“怎么听起来,那个世界的法官们,很喜欢调解的样子?”
姜海蓝他们说起民事案件,基本上都会说“调解”
,说若是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直接出一份调解书。
若是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下判决书。
诉前可以调解。
开庭前可以调解。
开庭结束前要问一句双方是否同意调解——之前姜海蓝直播的那个中介合同纠纷的案子,就是这样的。
萧何觉得有趣。
虽然他也能够理解。
就像是赡养纠纷这种,父母、兄弟、子女,大家都是一家人,若是因为父母的赡养问题,闹得从此形同陌路,谁也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
其他居中调停的人也好,法官也好,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和和气气地谈好这件事,以后自愿赡养父母,或者出一笔赡养费。
省得到时候法院下了判决书,子女依然不肯出钱,闹到法院执行局去,要执行局法官出面。
其他案子也一样,双方自愿调解的,另一方付起钱来兴许要爽快一点——当然,只是兴许。
董仲舒摇了摇头,无奈地一笑。
他看天幕,看了快三个月了,对姜海蓝这个人也算是比较了解,单论辩驳之力,她可算不得出彩。
若是此刻,站在那对夫妻面前的人是他董仲舒,定能……
何须如此苦口婆心地说服对方?
不过,人各不同,不必苛求。
姜海蓝这般性格,也自有她的好处。
——如果姜海蓝知道董仲舒是这样想的,只怕要抱头大喊:“大佬,杀鸡焉用宰牛刀,这种劝当事人去接受调解的事情,还是交给我这种小律师吧!”
霍光在想“答辩”
。
他先前以为,“答辩”
须得言之有理,可见是想多了。
以他自己的经历,写文书上报也好,单纯驳斥他人也罢,自然是不能说废话,否则岂不是白白落人话柄,叫人耻笑?
但天幕上的人写“答辩”
,按照姜海蓝的说法,只是单纯驳斥……嗯……原告的“诉讼请求”
和“事实理由”
?所以,被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不必真的有道理。
只要被告觉得能反驳原告就行。
他淡淡一笑,当然,写出来,念出来之后,原告能不能接受,法官能不能采纳,就是另一回事。
东汉位面。
西域,躺在地上仰头望着天幕的班超嘴里叼着一根草,他看得津津有味,并不觉得无聊。
西域荒凉,比不得中原故土热闹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