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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的论战和论辩中,墨子的论证和推理都注意遵守思维逻辑的基本规律,因而很有逻辑论证力量,容易使人信服。
下面举例略加说明:
公孟子日:&ldo;无鬼神。
&rdo;又日:&ldo;君子必学祭礼。
&rdo;子墨子日:&ldo;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
&rdo;……墨子认为,公孟子既要人相信没有鬼神,又要人学习祭礼,这两个观点是矛盾的。
这就象客人不存在,又要人学习各种待客之礼,就象鱼不存在,又要人制作捕鱼的网一样都属自我矛盾。
公孟子承认两个矛盾的判断都为真,这违反矛盾律。
墨子抓住公孟子论辩的这个矛盾,进行论证反驳,如果相信鬼神不存在,那么学习祭神的祭礼就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认为学习祭礼是必须的,那么就应该相信鬼神的存在。
这个例子说明,墨子在论辩时,注意思维形式的严密性,应用了矛盾律,揭示了论辩对方在思维逻辑上的自我矛盾,从而增强了自己论证的逻辑说服力量。
穆贺……谓子墨子曰:&ldo;子之言则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rdo;子墨子曰:&ldo;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rdo;……墨子在论辩中,提出药农采草药,贵族大人食之可治病,农夫种谷制酒,贵族大人可用之祭祀。
草药生于荒野,并不因为草药贱而大人不食。
谷、酒为农夫所生产,并不因为是贱人之所为而大人不用。
因为草药、谷、酒都于贵族大人有利,所以贵族大人并不嫌它们是贱人之所为而弃之。
由此,墨子进行辩驳,既然他的思想、主张于君王有利,那么为什么只因为是贱人之所为而不用呢?这里,墨子在论辩中坚持了同一律,药农采草药,农民种谷制酒,墨子之言都是有利于大人的贱之所为。
草药、谷、酒大人受而用之,那么拒绝接受墨子之言就不合思维的同一性和一贯性,在逻辑上就站不住脚。
墨子驳斥公输般,认为&ldo;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rdo;同样是坚持了同一律。
墨子认为杀一个无罪之人和杀众多无罪之人,其本质是一样的,都属不义之举。
公输般承认,杀一无罪之人是不义,而愿去杀众多无罪的人,这种看法不合思维的同一性和一贯性,因而是不正确的。
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不辩。
&ldo;所谓非同也,则异也。
同则或谓之物,其或谓之犬也。
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
俱无胜。
&rdo;是不辩也。
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
墨子认为,在论辩过程中必须遵守排中律。
如果对一个认识对象‐‐狗,甲说这是狗,乙说这是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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