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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神色迷茫,律法需要说的那么清晰么?
而且,就算是要写的很清晰,难道就不能也写在秦律之中?
他这样想着,自然也就是这样问了出来,而陈野则是微微摇头,看着商鞅,声音十分冷静。
“大良造,律法的确是为了约束国民,但国民若是不能够对律法有清晰的了解,如何能够惧怕呢?”
“我们制定律法的目的难道是为了惩戒国民么?”
“不,我们制定律法是为了让人不要触犯这一点,尽量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
“因此,与其让国民们一点点的摸索,不如我们直接将所有的内容写的清清楚楚,告诉国民,怎么做就是触犯了律法,触犯了律法后有什么样子的后果。”
陈野略微思考,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之前的诋毁新法。”
“便可以将其写的清楚明白一些,比如什么程度的言语算是诋毁,这样程度的诋毁处以什么刑法,之后程度的是什么刑法。”
这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像是后世总常说的一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战国先秦时代的律法其实非常简陋,有些时候,执行律法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当时判断律法之人的经验,从而来做出判断的。
这并不能说不好,但至少对于律法的严格执行来说并不是好事。
商鞅低着头,微微皱眉的思索。
这话似乎说的有道理,但他抬起头反问道:“那为何不能都归总于秦律中?”
陈野看着商鞅道:“大良造,不同的事物适应不同的法律,若是将所有的法律都归于秦律中,那么秦律该膨胀到什么程度?”
他指着身旁庞大的竹简说道:“如今,秦律已然如此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