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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
古兹曼重重的关上车门,他脸色很难看。
“给我把这个杂种的信息查一遍,就算他老妈有几个姘头我都要知道!”
他打开窗户,对着心腹小弟说。
“老大,要不要找人直接干掉他。”
心腹马仔问。
“先不着急,查清楚了门路再说。”
古兹曼这人小心眼,得罪他的不会有什么好后果,12岁时他承包了种植园,但当时有个混混喜欢欺负他们,总想要从他这里薅点什么东西。
于是,他和表兄弟在一个夜晚,侵入对方家里,亲手宰了这个家伙,并且将其母亲及其子女灭口。
这件事写在贝尔特兰.莱瓦四兄弟的共同回忆录中,在书中他们称呼这个表哥为:杂种!
从小就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彪悍、凶狠、毒辣。
年纪大了后,他的性格稍微收敛了,他知道先查对方背景,不是得罪不起,而是在面对报复时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高军一点都没有为得罪一个“大毒枭”
而觉得心里忐忑。
教皇来买军火都得付钱,要不然把你头发剃光送到印度去出家。
他一点都不嫌弃美金上面沾的臭味,逐张逐张的数过去,你还别说,虽然对美国佬无爱,但富兰克林这个小煞笔这张脸倒是长的“挺清秀”
。
一共是67000美金。
钱这玩意,上面印一坨屎,都觉得这是“艺术”
,人头上纹个天眼,你说这是吊毛。
高军“刷刷刷”
数出其中10张递给贝斯特,“幸亏你们两个了,好好玩,晚上我买单。”
1000美金!
真尼玛的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