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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然。

以卑职所见,此举不但可为,且大有可为。”

前郎中大人显然也为边塞生活苦恼已久,虽没到三月不知肉味,却也差不了多少,“况总旗所言之地即墩台所在之地,怎不可为?”

“勤练弓箭于戍卒大有裨益,猎获之物亦可充戍卒之腹,省却米粮。

总旗此举非为一己之私,实乃为兵卒计,为边军计,为国家计,卑职钦佩……”

听到这番话,就算脸上是牛皮,也不能不红。

孟清和真实体会到了大明文官的威力。

这还只是个武库司郎中,要是换成各科给事中,科道监察御史,老而弥坚的官场油条,黑的说成白的都不值一提,能说成红黄蓝三色才是霸气。

想达成他定下的目标,早晚要与这些嘴上彪悍,拳脚同样彪悍的文官打交道,孟十二郎突然感到压力山大。

他可是武官,大明的武官在朝堂上一向比文官斯文。

文官群殴那叫为了真理和正义而战,武官群殴那叫逞匹夫之勇。

要是武官敢对文官动手,不好意思,赶紧辞官回家种田去吧,否则唾沫星子淹死你。

前郎中大人仍在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引经据典,甚至从思想层面开始升华,“……国之栋梁,国之基石!”

孟虎和孟清江四只眼睛全是蚊香圈,孟清和也表示扛不住了,再谦虚也扛不住了。

“丁小旗,过了点。”

“过了?”

“过了。”

“总旗见谅,”

前郎中大人脸色羞赧,“许久未能直抒胸臆,一时把持不住。”

“……”

“然卑职句句属实,还望总旗明鉴。”

“……”

这话怎么这么熟悉?

错觉,一定是错觉!

说到底,孟清和也没想做多出格的事情,不过是想在戍守城外时,利用地利之便猎些野物,同行走边关的商人换取粮种,若有可能,再换些牲畜。

不是没想过来钱更快的办法,最终却被一一否决。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认为好的办法并非一定有用。

建堡一事,就是个教训,不会次次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真正的傻子,才会只当自己是聪明人。

此时的气候还不像几十年后一般恶劣,草原上的野物并不少见,孟清和建地堡的山上时常能看到兔子。

不久前,有几头草原狼不小心溜达到了瞭望墩台附近,结果可想而知,狼皮被换成了荞麦种子,肉进了旗中兄弟们的肚子。

由于皮子没经过硝制,商人的出价并不高。

孟清和吃了一次亏,之后便有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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