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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蹭来蹭去?
好像热热的,还挂着黏黏的液体?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脸,睁开眼,看到一只大鼻子占据了我全部的视野。
我一激灵,连忙从地上坐起,但顿时头晕眼花,眼前一片黑色。
我捂着太阳穴过了一会儿才缓过来,抬头看着刚刚舔着我脸的银鼻,一边用手背擦去脸上的口水。
银鼻看见我没事了,舔了舔白色的鼻子,左右蹦了两步。
我看向四周,发现我们已经回到了领地。
峭壁上的三个山洞,沙地上散落的大大小小的石头,还有一望无际的翠绿的草原,都显得那么温馨。
我已经把这里当作家了。
我抬头看着刺眼的阳光,眯了眯眼睛。
两个月没见到阳光的我,顿时长吁了一口气。
熬过来了。
可是,我身上软得像一摊烂泥,丝毫没有力气。
我的胃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我甚至没有劲儿吃饭,更别说出去捕猎了。
但是事情总是比我想得要好。
因为当我扭过头的时候,我看到狼王带着花斑和独眼嘴里叼着兔子朝这边走过来。
以身作则的狼王,和两位比较有权势的老狼,在特殊时期撑起了这个狼群。
如果,此时裂耳在该多好。
在往日,那个强壮的战士一定是捕猎的首选吧。
狼王放下嘴里的兔子,开始撕扯兔子的肚皮。
兔子看起来很大,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干瘦,毕竟神树减缓了饥饿速度,算下来也就是平时饿上一周的样子。
所以和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相比,动物们都掉不了太多的肉。
虽然所有狼都很饥饿,但是狼群的规定仍然是一如既往的铁规。
若没有谁有死亡的前兆,那么就不会照顾任何一匹狼,不管是年幼还是年老。
我当然属于最低等的一级,甚至低于黑夜和平安。
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快分到了我那份。
狼群的进食速度在食物链中还是可圈可点的,完全不辜负狼吞虎咽这一词。
这是我少有的本能胜过理智,分到肉的时候我也狼吞虎咽起来,直接把生肉吞进胃里,顾不得血腥味儿和肉腥味儿,几乎是囫囵吞枣般塞了进去。
但是消化吸收毕竟是个过程,虽然肚子里总算有点食物了,但是浑身还是没有力气。
我瘫在地上,还是没有想明白我是怎么回到领地的。
只记得当时我眼前已经模糊不清,但是抬头时还是隐隐约约看见了七棵树的树冠背后,升起了一道金色的光。
和七棵树自身的光比起来,太阳光真的太耀眼了。
如果说七棵树是黑暗中唯一的光,那么太阳,就是浩劫后的希望。
再之后,记忆就断片了,醒来时已经回到了绿野仙踪的领地。
想都不用想,一定是狼们带着我回来的,可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它们如何帮我从几公里外带回来的。
如果说它们像衔着狼崽的脖颈一样衔住我的某个部位,把我拖回来,那么我身上确实没有什么能被狼牙咬住的地方。
因为七棵树并不冷,我没有傻到穿牛皮大衣。
我看着我光溜溜的身子,挠了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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