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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当然不算,”

我走到马喜喜背后,“你看不出我是个跟班的?”

然而即使我故意嬉闹,故意满不在乎,那记闷棍带给我的痛苦也照样挥之不去。

私底下我怂恿马喜喜:“就那儿吧,人口密集,还是把角的位置,四面八方,财源广进。”

马喜喜踌躇不决,直嘬牙花子外加跳脚:“谁不知道那儿好?可你没听见价钱吗?三万二一个月,吓得我肝儿直颤,偏偏又要假装镇定。”

“反正‘森’有的是钱,再说了,投入大,收益高,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我说得头头是道,巴不得周森倾家荡产。

关于王墨的“恶有恶报”

,我对马喜喜只字未提。

不管她是真的快乐,还是装的快乐,也不管这快乐要归功于周森,薛平,又或是张三李四,至少目前她过得快乐。

在我看来,王墨的回心转意与孔浩大同小异,他们的感情不再纯粹,充满了杂质,也许他们对我们的爱会绵延到海枯石烂,但更也许有一天,他们又会因为某个鬼扯的理由,掉转方向,一去不返。

皇城根公园的婚礼吸引了电视台的记者前来报道,一台摄像机,一支麦克风,外加一位貌似眼熟,却叫不上名字的女主持人,已足以吸引路人围观,将一场喜庆的婚姻烘托到了普天同庆的高度。

状元服下的宁伟红光满面,而棕发碧眼的新娘在凤冠霞帔中则满眼都是对宁伟的爱慕。

宁伟的男性风范极度膨胀,得意得就像是西方文明折服在了他这中国男人的长衫之下。

庄盛对这场婚礼的重视程度不亚于他的“处男秀”

,就连八名轿夫都是由他亲自挑选,个个底盘扎实,面如古人,抬轿的律动气势如虹。

我以为我被淹没在了围观的人群中,可周森还是将我找到了。

这一次我们算不上偶遇,他是来参加宁伟的婚礼的。

锣鼓的吹打声震耳欲聋,而周森的声音突然在我耳畔压过了一切声响:“工作人员在这儿偷懒?”

我被这喧嚣中的一句呢喃话语吓了一跳,猛地一回头,头发毫不含蓄地抚过了周森的脖子。

“请保持距离。”

我伸手隔开周森,却险些落入了身后某猥琐男的怀抱。

周森拉住我,挽救我的清白。

他穿着灰色的西装,没有系领带,衬衫领口处的扣子也没有系,虽隆重,却更随性。

我不禁惋惜,倘若见到我爸妈那天,他是这副穿着,也许我妈会为他而倾倒。

第七十九话:雷区

锣鼓队已渐行渐远,人群也随之前行,只将我和周森遗留在原地。

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相信,从最初,到此时,每一句话我都没有异议,然而越是如此,我就越无法回应他。

马喜喜对我,或是无心的误导,或是有心的欺瞒,目的都不言而喻:她不允许我拥有周森。

“合璧”

的某小卒隔着老远就招呼我:“心慧姐,盛哥正满世界找你呢。”

周森饶有兴致:“二十三岁的心慧姐,地位崇高。”

“他才十八,认为二十三岁已经快老掉牙了,与地位无关。”

我流连于周森的身边。

“心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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