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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滦水里舞女案(五)
那些原本彷徨的贫穷人家出身的舞女,或自愿或被强迫加入进来。
北山区每天都有县卒巡逻,韦铭在北山区正式建立编制,成立北山里,设立了里正,里监门,里墙也开始着手修建。
只是让众人感到吃惊的是,侯孟姜居然也加入了夜校。
理由是在夜校可以学习话本。
除了侯孟姜外,包括荷叶在内的13名贫穷歌舞女加入到了夜校。
北山里的庭院也已经开始动工打地基,版筑之声不断。
而刘兰芝与杞氏的成衣作坊也在滦水河岸正式成立。
作坊不大,一共两间连起来的堂屋,被用院墙包围了起来。
一间堂屋被用作集体宿舍,一间作为生产作坊。
韦铭并没有放弃追查杀死静女的凶手。
接下来的几天,韦铭将官府的组织进一步完善,主要设立了贼曹,任命李夏为贼曹掾,将滦水里三十多名县卒抽调十名到贼曹,识字者为吏,不识字者为卒。
剩下的县卒则继续每日巡逻北山里,维护治安。
贼曹成立,工作之重,便是查出静女被杀案的真相,并找到真凶。
因此贼曹算是韦铭成立的专案调查小组。
李夏受任以来,夙夜忧叹,恐不能尽职尽责,每日带着吏卒调查可疑人选。
但案件进行的十分缓慢。
一来,韦铭并不希望调查影响到滦水里繁荣和谐的氛围,二来,案发现场已经被破坏。
李夏虽然看过静女的尸首,但并没有看出半点新意。
从令支县请来的仵作来到滦水里,也被韦铭并入到贼曹之中,归李夏统辖,但仵作来的有些晚,尸体放久,散发臭味,韦铭只能把尸体买棺安葬。
仵作开棺检查,也只是判断出静女四肢为斧劈砍断。
四月过去,便是五月。
三日,韦铭吃了早餐,在桑小桑的帮助下,穿上了官服。
他今日受刘兰芝邀请,要去兰芝成衣作坊巡视,鼓舞一下在那辛苦工作的工人姐妹们。
走到外院,看到李夏顶着一双熊猫眼站在院内。
韦铭觉得自己有些苛责李夏了,任命李夏,更像是自己拿出来安抚歌舞女们的手段,让她们知道,县令很重视此案。
韦铭实际上已经打算放弃了。
韦铭走上前,问李夏道:“还没有找到凶手吗?”
李夏摇了摇头,将手中的一片简牍递到韦铭手中,道:“凶手还在北山里,他还要杀人。”
这是一份来自凶手亲笔书写的简牍,字迹十分工整,是为了让人刻意认不出笔迹,韦铭冷笑,凶手欲盖弥彰,如此反而可以断定,凶手就在滦水里某处,而且是一识字之人。
简牍上写道:“罪恶之花并未除尽,惩处之刃绝不松手。”
这是一句白话文字。
韦铭将简牍收起,又勉励了李夏几句,李夏忽然问道:“县尊已经发现什么了吗?”
李夏这些日子调查案情,竟是也培养出了名捕一样的嗅觉。
韦铭道:“我需要再确认一下。
明日给你答复。”
李夏看到韦铭一身官服,知道他要去赴约参加刘兰芝成衣作坊的成立典礼,便识趣先告辞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