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夜色小说网

第99章

我记得当时负责的编辑是谷井正澄氏,几年后他对我回忆道:&ldo;那时候我被清张先生痛骂了一顿,他说我为什么不先跟他讲:《黑色天鹅》的结局会是那个样子。

他这样说我也没办法啊,我自己也不知道嘛。

&rdo;因为我没有泄漏长篇小说的情节,害得可怜的谷井氏被骂了一顿,但不亏是松本清张先生,安排了一个非常高明的结尾,为小说画下了完美的句点。

在这里我想稍微谈一下,我认为本格推理小说的趣味就在于惊奇。

不管是犯人身份的意外性、密室作品的不可思议性,都是作者为了让读者享受到惊奇的滋味,绞尽脑汁想出来的。

伪造不在场证明的诡计也不例外。

所以就算对方是责任编辑,我也绝不会透漏结局的部分。

写长篇小说时,我会在好几本笔记上,潦草地写下文章,然后让女生(有时候是有胡子的男人)帮我缮写。

就算是这种情况,最后一册我还是会留下来,自己缮写到稿纸上。

这是因为,我不能从她那里,夺走惊奇的乐趣。

最近在部分的本格派作家之间,出现重新检讨&ldo;诡计的原创性与道德&rdo;的思潮。

读者或许很难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吧。

简单来说,就是呼吁大家,要对作家独自发想出的诡计,抱持尊敬的态度。

既然尊重那位作家,就不可抄袭那位作家所创造的诡计,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ldo;抄袭&rdo;这个词太尖锐了,换成偷用也没关系,但不论如何,其他作家使用创作者呕心沥血才想出来的(江户川乱步氏以&ldo;发明&rdo;一词称之)诡计,我认为对发明者来说,是没有礼貌的作法,而且‐‐恕我一再重述‐‐也从读者身上,夺走惊喜所带来的欢乐,这是很失礼的行为。

假设a氏在经过数日苦思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利用时钟的诡计,a氏把这个诡计用在一部长篇上发表出去,而就在几年后,b氏在一部短篇上用了那个诡计。

如果读者是以这个顺序来阅读的话,暗骂一声&ldo;b这混球,居然贪图方便抄袭别人&rdo;就算了;但先读到b氏的短篇的人,过几年接触到a氏的长篇时,看到故事的最后一定会非常失望吧。

花了将近一千圆买书,又花了时间读完书的报酬,却只有&ldo;失望&rdo;二字。

怨愤的他,脑海中一定贴上了&ldo;a是抄袭者&rdo;的标签,而这个标签,直到他在某个机缘巧合下,知道这两部长短篇小说的发表顺序前,都会一直贴在那里。

就因为这样,我非常不赞成少年小说出版社,出版推理小说名作的简约版本。

或许会有人反驳说,反正小孩长大之后,就会完全忘记内容了,你这是杞人忧天。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以我来说,我小时候读过的&ldo;小学生全集&rdo;里,有柯南&iddot;道尔的《四签名》、莫理斯&iddot;卢布朗的《奇岩城》,以及强斯顿&iddot;麦考利1的《thub-waytha》。

等我长大后重新读这些作品时,所受到的感动就非常稀薄了。

1johnstonulley,美国大众作家,作品有《蒙面侠苏洛》等。

相邻小说
草莓味的你  灯火通明  绑架  犀利贼宝:邪魅爹地呆萌娘亲  浮生沉沉  制裁工作室  反派大美食家  陌上花开缓缓归  沉睡的维纳斯  清溪自悠然  刚有身孕就被影帝离婚了  唐先生,我错了[娱乐圈]  (武林外传同人)赤焰狂魔莫小贝和她不承认的初恋  [综]白月光的花式洗白史  鱼水清欢  (综同人)误入正途  一拍成婚  尸裂  皇后是朵白莲花  金橘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