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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兴恕杀敌无数,不在话下,他还手刃过一位战友,则事甚蹊跷。

兴恕&ldo;眉目英武&rdo;,是美男子;一日与副将某饮酒,彼人乘着醉意,越桌牵住兴恕之手,&ldo;语多狎邪&rdo;,竟要非礼他,兴恕大怒,拔出副官佩刀,&ldo;即席上杀之&rdo;。

倘有好事者欲编龙阳佚事一类书,切勿落下这位&ldo;将军刀下死,做鬼也风流&rdo;的副官。

不得好死的更生和尚

军人须具死志;死志,即置之死地而後生之志。

军人若死,只有两种方式:一死于敌,一死于法;法,即军法。

除此之外,军人别无死法,否则,就不称其为军人。

是故,无论古代现代、东方西方,不幸作了战俘,总是一种莫可解脱的尴尬,所谓生不如死。

更可悲的是:未死于敌,侥幸逃生,回来後却被正法;既得不到烈士的美誉,也享受不了战俘的苟活,堪称不得好死。

李金旸,绰号&ldo;冲天炮&rdo;,以勇悍绝伦著名于时,是咸丰末期湘军中数得着的虎将。

咸丰十一年春,他在赣东战败,率领残部易服改容,历尽艰险逃回南昌。

自人文关怀的角度评价,此行是胜利大逃亡;以&ldo;武健严酷&rdo;(曾国藩早年处理盗案即以此为准绳)之心审判,此行先已&ldo;陷贼&rdo;,後则不无&ldo;通敌&rdo;的嫌疑。

当然,现在的曾国藩,办事已非早年鹰迅虎猛的风格,并不愿对部下刻意吹求。

只是,李金旸的部下张光照却到江西巡抚毓科那儿告了一状,说李金旸在逃亡过程中实有&ldo;通贼&rdo;情事。

毓科不敢自行处置,将原、被告一并解送湘军大营,交由曾国藩裁定。

两造对质後,曾国藩极力为李金旸辨冤,反而追究张光照&ldo;诬告统领上司&rdo;的责任,并将其就地正法。

李金旸盛赞&ldo;中堂明鉴万里&rdo;,毫髪无欺,&ldo;感激至于泣下&rdo;。

哪知道,次日中军传来军令:&ldo;李金旸虽非通贼;既打败仗,亦有应得之罪。

著以军法从事&rdo;;不容分辩,随令而来的亲兵营哨官曹仁美当即将李金旸绑至大营东门外斩首。

先一日,听闻张光照被治罪,营中人士皆佩服曾国藩的&ldo;察察而明&rdo;。

过一天,竟将李金旸砍了头,大家&ldo;无不骇怪&rdo;。

有那和曾国藩关系密切的幕客忍不住要向他质询:&ldo;点解?&rdo;曾国藩从容回答:&ldo;李金旸确实是个人材。

左季高(宗棠)平生不轻许可,也称其材可大用;可见一斑。

不过,这人哪,越是块材料,就越要考虑&lso;若不能用,不如除之&rso;这个问题。

李金旸通贼,决非张光照一人之谣言,江西省内也是众口纷纭。

鄙人既出人意料杀了张光照,不再杀了李金旸,又怎能&lso;稍顺人心&rso;?&rdo;闻者心头一凛,诺诺而退。

不过,负责行刑的曹仁美曾被李金旸救过一命;当日行刑,便做了手脚,未将李金旸一刀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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