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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不光硬件条件好,性格爱好也细腻高雅,懂生活有情调,喜欢做手工,兴趣广泛,耐心好学,还很有良心,每年都捐很多钱给慈善机构。
而且他特别有教养,现在这世道可没剩几个绅士了!
总之,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第二个。”
庄奕越听眉心越紧,嗤了一声,道:“世界上有这种人吗?呵,这也好,那也好,他是不是还参加过复仇者联盟,拯救过太阳系?”
“反正就是很厉害。”
寻聿明撅着嘴说,“要是人家知道你和我住一起,肯定不愿意。
总之……你赶紧搬走吧。”
趁着那人还没来行凶。
“好,我可以搬走。”
庄奕板起脸,肃声道,“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
寻聿明看着他,从别人家搬走还要条件,可真会强词夺理。
“假如那个青年才……俊……”
庄奕努力想说这个词,但一出口便犯恶心,“如果你和他相亲成功,他愿意和你住,而且这段时间能负责你的安全,我就搬出去。
但如果相亲失败,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不管多难都要做到。”
“什么事?”
何必讲条件,纵一百件事也可以,有什么是寻聿明不肯为他做的呢?
“想到再说。”
庄奕一笑,伸出手,“祝你相亲失败。”
寻聿明轻轻“哼”
了一声,与他握握手,心道:“祝我失败。”
几天后,报纸电视纷纷登上寻聿明的照片,继上回菲尔德奖之后,他再次回到了公众视野。
那天的手术直播传遍了国内外医疗圈,星形细胞瘤不罕见,难得的是给一个小孩做手术,还是做唤醒手术。
而普罗大众对枯燥的医学知识不感兴趣,他们只知道有个大夫叫寻聿明,长得天妒人怨,刚做完特别厉害的手术,救了一个小朋友的命。
最近医院的风向明显转变,原来对他酸溜溜的人都噤了声,看不上他的人也都服了气,原本献殷勤的更不用提,这几天走到哪儿都有人给他送小点心和饮料。
寻聿明抱着一堆零食回到家,洗了澡出来,换上当年导师送给他的蓝西装,韦斯特伍德,高级定制的裁剪果真与众不同,衬得他衣冠楚楚,灿若桃花。
庄奕看着他在镜子面前吹头发,戴领夹,抓起平时穿的黑西装外套,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地道:“去相亲这么打扮太过了吧?”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去奥斯卡领奖呢。
不过才怪,寻聿明故意翻出这身他平时碰都舍不得碰的衣裳,想气一气他,让他别留在这里当靶子。
这套西装陪他登上过菲尔德的领奖台,见证过他的辉煌与灿烂,此刻再上身,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可惜当初庄奕没有陪他领奖。
庄奕拿起车钥匙,跟他一起出门,问道:“我送你?”
寻聿明摆摆手,“我打车,约的地方不远。”
他今晚不是也要相亲吗?
呵,平时那么抠门的人,相亲竟也舍得打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