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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盛哪哪不好,就是看得挺开,我不行。
车子慢悠悠地停下,屋里灯火通明,关越歆站在门口等候我们。
她也穿着深蓝色条纹睡衣(我想这应该是狗男女之间某些恶心的小情趣),手里捧了杯牛奶,嘴角浮起让我反胃的笑。
易矜屁颠屁颠跑过来帮我开门,我无视他献的殷勤,从另一侧下了车。
他与我保持不远不近的得体距离,沉默地跟在我身后。
路过关越歆时我主动接过她递来的牛奶,林盛夸赞了我一句乖,嘱咐我早点睡,我敷衍说好。
楼下林盛和关越歆的声音小了许多,楼梯间灯光骤暗,第三层快到了,这是最后一节台阶。
我停住,回过身,将牛奶倾倒在他左肩上。
我倒得很慢,面无表情地看着白色液体浸湿他的上衣,顺着他的指尖流在地板上,他还是一言不发。
“喝干净。”
他稍显不安地眨眨眼,犹豫地看着那杯见底的牛奶,最终还是接过,仰起头伸出舌尖勉强够了一下。
一滴雪白的牛乳滑进他嘴里,他舔舔唇,紧张得像只刚出生的幼崽。
我很满意,居高临下让他站近一点,我有话跟他说。
他听话地走了两步台阶,视线与我齐平,我按住他的后脑勺,将他往自己唇上一送,舌头探了进去。
他慌张地闭上眼睛颤抖,我知道他害怕被发现,这里是我家,有人看到就玩完了。
但我不允许他拒绝,我用舌面磨他可爱的牙尖,含住他柔软的唇瓣,看他蓄着眼泪被迫亲吻的可怜样。
好爽,我早就想这么惩罚他了。
我轻笑一声,收回被缠住的舌头,因为离得极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尖,沿着他的唇线描摹,直到整张唇都沾上我的口水,我附到他耳边问,还要继续吗?他抿着嘴,点点头。
原来小矜是个贱货,喜欢背着他们和姐姐亲嘴。
他虹膜里闪过泪光,眼巴巴地望着断在我嘴角的涎水丝,似乎想蹭掉舔一下:
“不是的!
喜欢……筱姐。”
我本来是想让易矜长点教训,让他意识到我随时可以折磨他,哪知他还挺享受,得寸进尺求我再亲他一遍。
我们不是头次亲嘴,早在一年前的某个放学下午,我夺走了他的初吻。
我当时简直想把他拖回家,压在床上狠狠欺负,最好把他的嘴咬烂咬出血,让他再敢招惹我。
他家那条小巷我走过无数遍,哪块水泥墙面贴了小广告,哪段路有电线杆子,我记得门儿清。
落日傍晚会有人做饭,除了满地的狗屎味,还有从门缝里飘出来的炊烟,混在一起难以形容,每路过一家就能听见房子里乒乒乓乓的金属碰撞声。
这种破烂棚屋的隔音效果都不怎么样。
他是凑巧被我发现的,让他继续上学也是我一时兴起。
在同龄人中他算聪明的崽,长相讨喜,脑子灵活。
刚认识那会儿他特别黏我,我去学校他也跟着去,他说我在哪他在哪,不分开。
我顾忌他在外校会受欺负就顺口答应了,剩下的事交给我爸。
林盛一向支持我助人为乐,他工作忙,懒得与我周旋,有助理帮他解决这类麻烦,只对我说好,你给谁谁谁打个电话,爸要开会。
护送易矜回家是我自以为是的一种道德关怀。
如果一个人太堕落,是会有想变好的念头的——曾经的我把照顾易矜看成一件很高尚的事,乐此不疲。
有时也不完全如此,因为易矜比较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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