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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根本不必使用暴力,我就用我锋利如刀巧舌如簧的嘴巴,侮辱侮辱她,她就已经命断黄泉了。
刚到卧室门口,就听里面劳工在窃窃私语。
我不想扯破面皮,趴在门外,耳贴木门无耻偷听。
这时候你若看到我的形象,一点想象不出我曾经淑女。
太低,听不见。
还装什么大度斯文啊,那不是我的特长。
我生来就有极强的占有欲。
我破门而入,站在床前虎视耽耽地听他到底讲什么。
他讲:“你打错了。”
挂机。
唬三岁孩子吧,俩人夜半私语,到我进来了你才发现打错?
我冷笑一声说,电话给我。
他说,干吗?
给我吧你,我伸手夺来。
要啥面子呀,人都要丢了。
要啥气质呀,我就是一大俗妞。
要啥风范啊,我心都碎了。
在午夜的新加坡,吧嗒吧嗒像钢化玻璃一样从一个小小的裂口到玻璃碴满地。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在乎,死乞白赖,痛苦,想自杀。
如果他不要我了,我就去死。
一刻也不苟活着,我要去殉我那坚持了十八年的爱情。
多年前,他不要过我。
后来我还写了一篇冷静的文章分析,说当时我生拉硬拽他回来,是因为忍受不了被刺伤的自尊。
我其实完全不爱他了,不过是不肯向另一个女人低头。
不幸的是,八年之后,昨日重现。
现在,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无论多少次他试图逃跑,我都要用绳子捆,用牛拉,用眼泪哄,低眉顺眼,甘当小妾。
总之,我得把他留住。
留不住他的心,也要留住他的人。
因为,我爱他。
与自尊无关。
所以,天下没什么超凡脱俗的女人。
那些所谓的冷酷,是因为没有真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