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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上了大学能够解脱,谁能想到他即使成年了,考上了一流的大学,他妈妈还给他玩了一手陪读。
一直从大一陪读到研三。
有时候他都被逼的希望亲爹出个轨,让妈妈赶紧回去保卫婚姻,没办法集中精神管他的衣食住行。
奈何亲爹洁身自好到难以形容,并有空持续关注他的学习,直到研究生毕业,直到他离家出走。
其实,他昨天晚上的失眠,不仅因为龙向梅。
还因为自己的选择,必定触怒父母。
而一旦想起与父母的种种,他真的再难睡着。
他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无疑是深厚的,任谁被兢兢业业的照顾了二十多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都能清晰的知道什么叫做血浓于水。
因此,他突然的失踪,父母将是什么感受?他不敢细想。
很多次,他都忍不住想拨通那两个熟悉之际的号码,却又在拨出的瞬间停住。
生平第一次尝到的自由的滋味,他自私的想多保留些许时日。
红薯汤的热气氤氲着视线,张意驰的右手拿着筷子,左手却在手机壳上来回的摩挲。
新春将至,万家团圆日,他……要回去么?
但是,回去了,他还能出来,还能见到龙向梅么?他不知道。
一个瓷勺放进了碗里,张意驰回过了神,听到了龙向梅的声音:“你是不是不习惯用筷子吃红薯?”
本地做法的红薯汤,会将红薯炖到半化开状态,不方便夹取。
本地人喝红薯汤的时候,筷子是用来拨的。
硕大一个碗单手举着,另一只手拨着红薯块,唏哩呼噜的一顿吃,相当的不雅观。
这样的动作,张意驰怕是打死都做不来。
于是龙向梅给了他一个勺子。
张意驰捏着勺子,细细感受到了龙向梅与他妈妈在照顾人方面的天壤之别。
同样很细致,龙向梅却总留有余地。
她不会让自己陷入不自觉的偏执,家里没有鸡蛋了,那就吃红薯。
顶天了把红薯做的好吃点儿,但不额外加钱的话,她是没兴趣家家户户敲门买鸡蛋的。
又譬如平时做饭,会优先考虑他的口味,但也仅限于此。
日常龙家两个菜,他来了不会多几个。
菜薹给做嫩点,是她体贴的极限。
张意驰被周密的伺候了二十几年,自理能力当然一塌糊涂。
换个不仔细的人来,他可能会因为不贴心而烦躁。
而像他妈妈那样过于贴心?他又更烦躁。
龙向梅的恰到好处,无疑能让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与熨帖。
笼中养大的金丝雀,不可能没有依赖心。
如果没有龙向梅的精心投喂,他大概率在外透气天,就会乖乖的拨出电话,等着父母来接。
偏偏遇到了龙向梅,擅于照顾他人,却从不掩盖自己的风采。
她是一团火,吸引着黑暗里的飞蛾,扑的义无反顾。
所以张意驰留了一天又一天,留的他在过去与现状中来回纠结至彻夜难眠。
想着自己的心事,木然的舀了勺红薯汤。
红薯的淀粉煮进了汤里,呈现出了半糊糊的状态。
勺子里除了糊,还有块小小的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