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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缉〔2010〕xx号)
1994年10月5日,江州市江阳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致一死。
经查,杜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杜强化名为张林林,男,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75年10月9日,身高175米,体态偏瘦(体重约65公斤),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岭南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戴假发,额头有两个直径3厘米左右的圆形伤疤,伤疤周围无头发。
操岭南口音,也能说江州话。
眉毛呈八字形,双眼皮,长鼻,鼻梁挺直。
左小臂前外侧有手术疤痕,内镶有钢板。
平时喜欢戴帽,走路为外八字。
目前,公安部已发出a级通缉令全力缉捕,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对提供具有重大价值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办案单位将给予人民币30万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各地110
江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联系电话:xxxxxxx
xxxxxxxxxxx(王警官)
xxxxxxxxxxx(陈警官)
看完之后,杜强顺手撕下通缉令。
在撕通缉令时,身边有人走过,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有人在撕通缉令。
撕完通缉令,杜强走进小场镇,意外地看见了一个商店里居然有报纸,便买了几份,放进背包。
报纸用处大,除了可以了解当地新闻以外,还可以包东西,利于野外生存。
采购了食品和寻常药品后,他沿着小道上了山。
回到山洞,杜强开始换药。
火药枪打到右肩,不是致命伤,只不过有很多铁砂子嵌入肉里,疼痛,且容易发炎。
拆开绷带,见伤口处没有溃烂,有些地方开始结疤,他才放下心来。
由于治疗得很简单粗暴,以后肯定会留下大片黑色伤痕。
伤痕对于曾经在东南亚黑社会拼命的杜强来说是家常便饭,只要能活命不残疾,难看就难看。
杜强坐在废弃房屋坝前,翻开报纸。
第四版有一篇名为《寻儿三十六年,父母始终没有放弃》的文章,最初杜强只是当作普通新闻来读,可是看到杜某德、杨某芬的名字以后,惊得下巴都要掉到草丛里了。
新闻中虽然使用了杜某德、杨某芬这种省略名字,却用了梅山镇的实际地名,还有1995年春节杜某失踪的内容。
杜强读书不多,脑瓜子却格外聪明,将通缉令和报纸上的内容比较之后,便明白这是警方想让自己自首。
杜强知道自己的事情有多大,自首也难逃一死,而且还有大仇未报,根本没有考虑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