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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五年级的末尾,岑曦和副班长成了书友。
副班长从小看很多书,岑曦受了这次作文的刺激,莫名开始想用功读书,特别是作文这一块,于是问副班长借了很多书。
什么外星人,十万个为什么,女生小小,马小跳,鲁宾逊漂流记,了不起的狐狸爸爸。
她看的津津有味,副班长的书可比林延程的好看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告急,但仍沉迷吃鸡
第11章
从岑曦认识林延程开始,岑兵不止一次的拿她和林延程做比较。
看看人家林延程,礼拜天早上一直在写毛笔字;看看人家林延程,没事就坐那儿看书;看看人家林延程,会下象棋围棋。
岑曦把毛笔字练成了画画,五子棋都下不过林延程,借过他的书看过一阵,每次一看就想睡觉。
林延程在她心里和那些教师子女一样,无所不能,但可能因为他就在身边,所以并不会有很大距离感。
岑曦小时候觉得光是学校里发的书就看不完了,而她也比较喜欢田野和河流,没有那种静下心来读书的心。
再长大点,为了学习,蒋心莲给她买过一本作文选。
那本《小王子》算得上是她人生拥有的第一本课外书,她十分爱惜。
林延程和她不一样,因为林婉爱看书的关系,他从小就爱看书,带拼音插话的四大名著,简化的历史人物传记,林婉要求背诵的唐诗宋词,大学中庸等等。
他看的那些书,岑曦通通不喜欢。
林延程拉着她去学校图书馆借书,她也不愿意,还书太麻烦,总是会忘记。
其实是她骨子里就不想看书,生活中其他事物比读书更吸引她。
她一心想着玩,所以作业质量不高,对学习也只有那几分热度,岑兵夫妇本身也没什么文化,二年级前还能管管她,往后他们就管不了了。
但这次林延程很明显的察觉到了岑曦的变化。
她晚上会跑过去问他题目,会提前背诵诗句和单词给他听,还要求一起默写,到了周末虽然该玩的还是会玩,但她对写作业好似没那么消极和抗拒了。
她每晚写完作业都会看会书,第二天上学的路上兴奋的和他讲诉书里的剧情。
林延程被她勾起了好奇心,问副班长借了以后也开始看,那些故事对他来说一点都不深奥,但莫名让人觉得很轻松。
不过书不分好坏,喜欢看书本身就是一件好事。
他很高兴岑曦能喜欢看书。
……
六月底他们正式结束小学生涯。
在夏蝉初鸣的明媚天气下,红枫小学的五楼空了,学生们捧着成绩单和暑假作业,撒欢似的蹦跑。
没有人觉得这是一场离别,相反,大家都很对初中生活格外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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