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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们发问,李秋微笑着给他们解释,“这道菜,乃是采用上好的羔羊肉,先用竹签串制,而后又在上品竹炭上烤制而成。”
“当然了,在烤制的过程中,也使用了我独家的精盐、各种调料。”
“这道菜的名字呢,就叫与子同袍吧。”
魏征此时微微摇头赞叹,“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这是诗经里的诗句。”
“你这道菜品,每七块肉块就共用一根竹签,以此诗句命名,也是贴切。”
王珪:“与子同袍,西北望,齐射天狼,此酒此诗,何其壮哉!”
冯立此时也是哈哈大笑,“与子同袍这菜,射天狼这酒,我大爱!”
“这数月以来,我就从未像今天这般痛快过。”
“不行,今晚我一定要不醉不归!”
……
当天,冯立还真就喝醉了,是被马车送回去的。
像魏征、王珪、韦挺三个,虽说没像冯立那般,但也都有些醉意熏熏。
在临走时,李秋还每人送了一坛酒,带回去。
然后很快,意料之中的,这射天狼的酒和诗,飞速就在长安上层圈子内传播开来。
虽说魏征、王珪他们几个是隐太子旧部,表面上很多人还同他们刻意保持着距离。
但是在私下,他们的至交好友,或是亲戚,还是不少的。
在大唐那个时代,战乱不断,就算是上层建筑的人,也没有太多聊以为乐的项目。
所以好酒,在那个时代,可是了不得的东西。
几乎在他们聚会的第二天,第三天,就有各层的贵族、官员、将领,来到李秋的小馆一探究竟。
对于这些人,李秋也是非常的客气和热情。
无论是谁,来者既客,都免费送一小盅射天狼送给他品尝。
在尝过了这酒之后,果然是如传言中的那般,甚至是比之前传说中的还要美味。
这种真正的难得的好东西又怎能错过?!
不过下一刻,就在众人群情激动之时,就被李秋摆出来的这酒的价格吓住了。
在当时,市面上最好的酒,女儿红的价格,是一斗300文。
唐朝的一斗,大概合2000毫升,4斤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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