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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猫头还是钻地鼠?
老爷说:野猫头。
几条地龙?
老爷伸出三根指头。
墨镜笑笑,摇摇头,说:长价了,这个价只够卸两条腿。
老爷夹住一只大拇指,把食指也放出去了。
我要全打开。
老兄口子太大。
老爷的脸上有点不高兴。
兄弟我靠这个吃饭,向来万无一失。
老爷没吱声,半晌把指头伸到酒杯里去,眼睛看着四周,在案板上写下一行字。
老爷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镜面对着对面的墨镜。
老爷把镜子从面前的一行字上匀速拉过去。
墨镜看着镜子,读通了,轻轻点头。
老爷把镜子收进袋中,端起酒把那行字浇了,呼出一口气,神情松动了些。
老爷拱起手,说:我和贵前人有过一面,照这边的码头规矩,兄弟今晚为老兄接风。
墨镜当天晚上死在逍遥城里谁也没有料到。
宋约翰这件事干得真是漂亮。
这么多年了,墨镜死的样子我还记得。
宋约翰怎么会让一个职业杀手去做余胖子?怎么也不会。
他要是那么傻他哪里还配叫宋约翰?他等着虎头帮的人自己去做余胖子,然后把事情挑大,职业杀手那么利索,余胖子死得又有什么意思,宋约翰不会让他死得那么干净,死得那么快。
余胖子他还用得着,余胖子早早下土了,他一个人哪里能和姓唐的。
墨镜真是个冤鬼,给虎头帮请来了,又让虎头帮给做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虎头帮里头会出这样的事。
墨镜进逍遥城已经很晚了,可能是在接风晚宴过后。
宋约翰和郑大个子陪着他。
两个主人的脸上都有些酒意,但墨镜没有喝,我在后来的岁月里见到过数位职业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滴酒不沾。
照道理墨镜是不该在这种时候到逍遥城里来的。
宋约翰能把他弄过来真的不容易。
墨镜的身份一直没有显露,真正知道他该做什么的其实只有老爷和他自己。
老爷没有说,宋约翰也没有问。
宋约翰只知道墨镜姓王,到上海来做棉纱生意。
这是墨镜亲口对他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