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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玩回来晚了,我们便一起煮面条吃。
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面。
不过,他照样要在里面放大勺大勺的辣椒。
我们各自一个大碗,像是在吃山珍海味。
我想起他以前在一封信中曾经写到过的军训生活,那时他和战友们也把一碗面条当作人生中最大的快乐。
其实,人是很容易满足的。
家里没有洗衣机,我便把我们两人的衣服都泡在脸盆中洗。
我第一次洗这么多的衣服,第一次给男孩洗衣服--除了我弟弟之外。
我一边洗衣服,一边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发自内心的快乐是无法掩饰的。
当我把衣服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的时候,好像做了一件伟大的事业,比签订了一份上百万的合同还要高兴。
他忽然从我身后伸出手来,紧紧地把我搂住,搂得我快要透不过气来了。
我故意发出尖叫,清脆的声音像破碎的玻璃一样,在阳光下飞翔。
而他轻轻地替我吻去额头的汗水。
早晨的阳光从晾衣架上的衣服之中透过来,我呼吸着ju花的香味,闭上眼睛,依偎在他的怀抱里。
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喉结,他被我弄痒了,朗朗地笑出声来。
然后,他缠着吻我的额头、我的脸庞和我的唇。
我开始还试图躲闪,但很快就放弃了,我以更快的速度吻着他。
时间要是在这一刻停顿,我愿意付出浮士德的代价。
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好男子。
他不抽烟、不喝酒,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在从事写作的年轻人之中实在是很少见的。
与他凌厉而尖锐的文风不同,他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温和而节制。
他对我的照顾,从吃饭到穿衣无微不至。
他是一个天生的好丈夫,即使他不是一个下笔千言的写作者、不是一个挑战邪恶的思想者,他身上的千般好处,也会让我由心动而归属。
在机场分别的时候,我走入进站的通道,与他挥手告别,他的身影一从我得视线中消失,我的眼泪就夺眶而出。
我发现我是如此地爱他--我想一直保持着在他怀抱中的感觉。
他像一团火,将我这块千年的冰融化了。
这时,我才知道什么叫&ot;相见时难别亦难&ot;。
我答应他,今年之内,我将到北京跟他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飞机上写下这篇日记。
我的心好乱,从来没有这样地乱,我不知道该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