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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木桌,两把破椅。
房间里没窗,棚顶耷拉着个穷酸的白炽灯泡。
穿着廉价西服的年轻律师,正坐在北百川对面翻着资料。
“北先生,这件案子几乎是板上钉钉,我只能说尽量减少您的刑期。
下个月的庭审我有几个···”
北百川打断律师的话,“我不坐牢。”
“北先生···”
“我不坐牢!
!”
北百川冲起来踹翻椅子,大吼道,“我不服!
!
不服!
!
!
什么狗屁大人物,我当初就该直接杀了那个崽种!”
咣!
是电棍敲击铁栏杆的声响。
铁栏杆门后站着一辅警,正用电棍尖指着北百川。
“第一次警告!
再大喊大叫就押你回牢房!”
一朝为警,一朝成囚。
世事无常,更遑是非。
北百川盯着铁门后的警员,露出阴森的笑,下牙轻微错动。
年轻律师慌忙站起身,往后退了几步,拉开和北百川的距离。
“北先生,情绪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北百川听到这句话,脸僵住了。
他垂着脑袋站在灯下,不再说话。
恢复寂静的会面室里,回荡着咯吱吱的磨牙声。
北百川怎么都想不明白,他怎么就落入这番境地。
他揍错了吗?可能揍狠了,但绝对没揍错。
那又是哪儿错了?
大人物。
那是俗世字典里的概念,不是警察字典里的。
警察的字典里只有好人物和坏人物。
好,坏。
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