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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更是可爱,原是只卷毛狮子的模样,转眼就变成额生“王”
字,肋生双翅,身披星辉的白虎,且还与陵端一般都是幼崽之形。
王霄就更夸张,直接变成只白毛茸茸,长耳金瞳的小兔子。
不过,烛龙看过他那口能把麒麟骨也咬碎的小白牙后,怔了半晌,方才告之三人,那不是兔子,是犼。
洪荒战力第一,无物不食,无物不碎,钢牙无敌的吞天神兽,犼。
陵端与齐桓却相对而笑,直笑王霄就是只钢牙小白兔,可爱着呢!
至于什么洪荒战力第一的神兽,那是什么东西?有小白兔软萌,有小白兔无害可爱吗?反正闷声发大财的事儿,霄宝宝就是白兔,不是那什么犼。
龙汉大劫,乃是因龙、凤、麒麟三族不合,互争互斗,天降其罚。
可是因着三族相斗,就有三只软萌萌的小东西在后头当“搬运工”
,再加上三族之祖:祖龙、盘凤、英麒亲见自家后代被扒皮去骨下锅,食客居然是大神烛龙时,三族都觉得不好了。
谁见自家族亲被下锅吃了,纵是弱肉强食天定之律,心里也硌应得慌,何况,那味儿,还挺香。
不是没有那嘴馋的,将他族之遗偷偷拖回洞府煮食,可或不得法,忒难吃,自是熄了心思。
只能别扭的看着三个小东西,忙来忙去,由偷偷摸摸变成正大光明的,将一只只龙、凤、麒麟(死的,新鲜货)拖走,下锅。
祖龙虽也是龙,却不敢去管,没见里面领头的那小肥龙,跟烛龙大人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那可比公认的烛龙之亲子钟鼓,还亲儿子,你敢惹?盘凤不想管,因为她不傻,别人没认出那金瞳白毛长耳朵,生得一身软绒绒毛毛,萌萌的小东西是什么,不代表她没认出来。
——天地之间最凶残,也是最仁慈的神兽,犼。
盘凤暗暗在心里吐槽,她除非脑子里装进了北冥之海的水,才会去招惹一只犼,然后被做成那小东西锅里的肉。
至于英麒,他能说,他天生就对毛茸茸,肥嘟嘟,圆滚滚的小崽子没办法吗?看着可爱小崽子就拔不动脚,就想抱怀里哄着、逗着,什么好东西也能舍得。
这种丢麒麟脸的事儿,他能说?绝对,不能呀!
于是,洪荒三族憋屈而诡异的各自收兵,窝回自家,下崽子去了。
——再不回去,就该被吃绝种了。
人家不打了,也就没正当理由拖肉回来吃。
且三族又对他们几只不错,还时不时有龙、凤给他们送灵果,麒麟往他们怀里塞灵草,自也不好意思让钟鼓偷袭人家,拖回吃肉。
故,馋了数日,陵端几个,又将目光投向了北冥之海。
北冥有鱼名鲲,出水为鹏,垂翅九天,入水为鲲,首尾不见。
兔宝宝王霄最爱吃鱼,又因有一口利齿铁胃,连不周山上精金之石也能啃着当零嘴儿。
故此,王霄是第一个提出,来北冥捉大鱼的。
陵端到是不反对,只是抄着胖胖的小爪子,短肥龙尾不自觉的拍着地,看着墙角那亲手炼出煮食的鼎发愁:“就怕,那鱼大,锅子装不下!
唉,又得去再挖些精金,炼个大釜才行。”
想得认真的陵端没发觉,他的肥尾巴又将地面给拍出无数裂隙,深裂入地底。
到是齐桓小毛爪子轻按地面,一阵金光闪灭,那变得跟蛛网似的地面又复平滑如镜,还下陷了不少,更坚硬了。
当然更坚硬,齐桓把裂石用炼器之法炼成了一块,自比原来的寻常山石地面更硬。
可再硬,有鲲鹏的鱼鳞硬吗?陵端与齐桓在小山似的,鲲鹏露出海面的鱼脊上折腾半天,几只小爪子都要磨秃了,也没弄下块鱼鳞,掏下块鱼肉,就更别说,把这大鱼弄出水,炖进锅里。
气得馋肉馋得流口水的王霄,一怒之下从钟鼓捧着他的爪子上跳上鱼背,张嘴亮出口小白牙,用力一咬~!
“嗷~~~”
不见首尾的大鱼猛掀巨浪,把齐桓与陵端掀上岸,正落入钟鼓的两爪之中。
波汹浪涌间,海面已不见北冥大鱼的身影,唯有一玄衣墨氅的英伟男子浓眉轻皱,肩上趴着只死咬他肩头不放的小小白兔(装乖的犼),无奈轻叹:“钟鼓,汝父何在?这般胡闹,将三只幼崽带至吾处,所为何来?”
“大人在这北冥之地闲居,故人甚念,吾父欲请大人赴不周山一品佳肴,故遣小侄前来相请。
这三个小东西,乃是闻得大人身躯甚坚,有意相试玩耍罢了。”
钟鼓向来怠惰,纵是对上鲲鹏这般开天便有的存在也不相怯,连人形也懒化,就这么以龙身之形,亮两只爪子捧着两只小幼崽,就这般慵懒以对,到让鲲鹏多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