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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
你的入侵者。
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
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
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
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
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
彭宇。
彭宇。
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射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腰,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
那么美好的时光,在流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
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
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
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
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
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
他舍不得那些铜臭。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