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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警察,林遥认为自己这点付出是应该的,是本分。
但是司徒呢?这也是他应该做的吗?这也是他的本分吗?
在林遥注意力开了小差的时候,司徒的分析重新引起了他的注意:&ldo;郑开2004年4月17日死亡,贺梅4月30号回永源市老家,陆正航被杀前去过永源市,很有可能接触过贺梅,回到本市的当天被杀,同年七月,周海盛移居永源市,同年八月,贺梅死于车祸。
我怀疑,就是周海盛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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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已经非常明确,司徒也将自己的分析一并说了,最后补充道:&ldo;我想不明白,为什么陆正航的死和贺梅的死隔了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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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证据。
&rdo;林遥只说了两个字,且毫不怀疑自己的推论。
毕竟,他接触这条线索的时间要比司徒早些。
司徒很敏锐地意识到,林遥所指的证据是什么,忙说道:&ldo;陆正航带回来的证据?&rdo;
林遥点点头:&ldo;你回来前,我查到两个线索。
一,贺梅很可能知道什么,所以躲起来了;陆正航能找到她,杀人凶手一定也能找到。
陆正航比对方早一步,拿到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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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但是,他的遗物里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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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问题就在这里。
&rdo;林遥似乎想要坐下,司徒扶了一把,跟他肩并肩坐在床上。
林遥沉思了一番,说:&ldo;我看过510案的详细资料,当时,陆正航刚走出长途客运站就被狙杀,赶巧,现场有两个退役特警,他们很及时地保护了现场。
就是说,没有人趁乱靠近陆正航的尸体以及他携带的东西,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分析……&rdo;
&ldo;他没把证据带在身上!
&rdo;司徒是聪明的,立刻想到了答案。
林遥继续说道:&ldo;邓姐跟我说,陆正航的手机里有一条密码短信,是他发给自己的,时间是被杀的三分钟前。
如此分析,当时陆正航已经感觉到危机,没有把握能及时避开,以防万一,留下了信息。
如果当时他带着证据,不可能轻易走出客运站,至少,如果我是他,绝对不会在知道对方要杀我的时候,还把证据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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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
司徒说:&ldo;对方没料到遇到两个退役的特警,严密地保护了现场。
事后再找证据难如登天,所以他们要等,等警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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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是的,如果警方拿到了陆正航手里的证据,不可能没有行动。
换个角度看,警方没有行动,说明没拿到证据。
这个等待的时间,三个月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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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陆正航与贺梅的死亡,相差了三个月。
那么,证据要么还在永源市,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