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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班长,周成弘、姚恺乐等人说了一遍,她也没点头。
难道是郑茗风?应该在第一梯队的郑茗风。
怎么没想到呢,郑茗风也经常和孙妙仪开玩笑,有时候也给她讲题,能不小鹿乱撞才奇怪呢,“那,郑茗风?”
“哎呀,不是啦,你不认识的!”
“哦,不是他啊,哈哈哈,对嘛,傻子才喜欢他!”
莫名其妙地喜悦了一下是怎么回事?不管不管。
“那谁啊?”
“7班的,叫顾唯良,多好听的名字啊,但为了不被他发现,我们决定给他取了个代号叫“鸡腿哥”
。”
“鸡,鸡腿哥?”
我和后面某人整齐地发出疑问。
“啊呀,谁让你偷听的。”
一向温驯的孙妙仪抄起课本就砸了郑茗风的课桌,“不许偷听!”
“算了,我都知道了。”
“哼!”
然后孙妙仪把我的脸摁在书桌上小声地跟我讲了她对“鸡腿哥”
见久生情的故事。
有那么几天,不知道是不是缘分使然,孙妙仪去打饭的时候老是遇见一个寸头的清爽男孩。
而那男孩雷打不动连吃了三天鸡腿,孙妙仪就记住了他,开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很快,她就化身雷达,只要“鸡腿哥”
一出现,她就能定位到他。
“鸡腿哥”
顾唯良长得很清爽阳光,爱穿灰色卫衣,一顿饭一荤一素再来袋牛奶。
如果对荤菜犹豫不决的话,他就会露出他可爱的虎牙,“那就来个鸡腿吧。”
点鸡腿的情况下他不会再点牛奶。
这样清爽的人对鸡腿情有独钟,但吃完嘴巴一点也不油腻,个子高,皮肤好,学习也不错。
孙妙仪就发现自己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想的不再是门捷列夫和元素周期表,不再是盖斯和安培,而是“鸡腿哥”
那句略显调皮的“那就来个鸡腿吧。”
她觉得自己是陷入了爱情的泥淖之中,而且还爬不出来了,为此买了个带锁的日记本倾诉了好几天,最后确定:她陷入的是个沼泽。
这还都是在和“鸡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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