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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房租高得惊人,何晴随着任远到几位老同学和老朋友的豪宅中做客,每次都流连忘返,错把他家做自家,好不容易被拽回来,便开始苦口婆心地劝任远买房。
她已想好,买完房就要添家什,自己又可以享受购物之乐。
为了购物方便,何晴暗暗打定主意,一定要买市中心的房子。
她毕竟出国不久,尚不知美国和中国不一样,市中心大多非居家的良所。
当时圣何西新盖好了一幢复合ndo大院,院中有上百个单元,健身房、游泳池、小花园、图书馆,一应俱全。
她看得中意,软磨软泡,任远被泡在酒窝里醉意盎然,便糊里糊涂地买了一套。
两人欢天喜地搬进新居,不料头天晚上市中心就起了暴乱:一群墨西哥裔的小流氓听完街头音乐会,开始打砸抢。
有几人趁乱冲进了ndo大院,醉醺醺地一阵胡闹,把何晴那辆bw的车灯砸破了,宝马又成了瞎马。
何晴这才领教了住市中心的代价,一连数日失眠。
好在她白天无事可做,可以补睡。
也正因为白天无事可做,她和邻居罗素熟识了。
罗素和何晴一般年纪,高大挺拔,一张有棱有角的面孔粉刺密布,还算英俊。
他学的是艺术,严格说来,在美国,这是和“讨饭”
最接近的专业之一,但他赶上了好年代,只讨过两年饭,就有了份正经的工作:为一个网络公司做平面设计。
他对摄影、绘画、雕塑、吹、拉、弹、唱,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因此颇受公司器重。
那公司是互联网泡沫中很平凡的一个泡沫,发ipo,股票高涨,罗素身为元老,被任命为chiefartofficer,简称操,或曰艺术总管。
操这个音用中文读怎么都别扭,任远开始倒并未注意,直到他发现何晴总往罗素的单元跑,才开始在心里反复念叨这个词。
许多互联网公司就是“过家家”
和“俱乐部”
的结合,十天工作日,罗素只需要到办公室去一天,抱着吉他为市场部和公关部的女孩子们唱两首小曲,再一道喝几杯啤酒,其余都是在家中、或曰“工作室”
中度过。
何晴白日里寂寞,自那晚街头暴乱后,也再不敢孤身去逛街。
一次在健身房里和罗素攀谈上之后,就成了“工作室”
的常客。
何晴经历了到美国后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她嫁出国来,本打算和任远先结婚再恋爱。
可是到了美国,光顾着买车买房,和车子房子都恋爱过了,但还没来得及和丈夫开始恋爱,心已属了更年轻英俊的罗素。
当她提出要离婚,任远质问她:“是不是因为他比我更年轻英俊?”
何晴泣不成声:“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