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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对于大陆上的强者而言,死亡瘟疫在他们身上的生效时间会慢一些,但是带来的影响却会更强。
如果挺过去了,他们的力量可以变得更强,而如果没有,那也就没有然后了。
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男主艾赛亚就变成了他们的救世主。
在《诸神王座》里,男主君的血最后俨然已经成为了收小弟的一个标志。
唔,这个npc实力不错,看起来是个好小弟的料啊。
男主,快上!
滴血认亲!
啊,不,是认小弟!
读者们在评论区里热烈地讨论着每一个出场的npc成为这小弟后备役的可能性,其热情显然要比男主本人高多了。
至于为什么只有男主的血可以,而其他恶魔或是恶魔混血的不行?读者们表示这重要吗?
金手指的来历读者们是不会真正在乎的,他们在乎的是,这一个金手指到底够不够强,够不够爽。
而在后来,对于剧情进展喜闻乐见的读者们还兴致勃勃地为主角的金手指起了一个名字叫血滴子,被这么滴血认作小弟的就叫做一点红、二点红等等以此类推。
嗯,也是评论区一大特色了吧。
(沉吟状)
沈茗是绝对不会承认,当时看到这些评论的自己也笑成了一个煞笔,并且还冲上去跟了楼的。
只是,在如今这种情况,沈茗却是不能贸然向郝斯特透露这一件事的。
“既然女爵你都有记忆,那么,之前应该也想过一些办法吧。”
沈茗想了想道,“这之中,就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吗?”
同样坐在一边的埃尔顿突然动了一下。
“别紧张,埃尔顿。”
郝斯特在这时仍微笑着,“既然这位阁下在见面时就看出了我的问题,那么我就相信她比之前的那些人要强。
我直接了当地说吧,之前我找过一位高阶神官。
他找不到问题所在,但是所用的法术却好像确实缓解了我的痛苦。
不过,在我发现这位神官想要借此拿捏住我并暗中通知光明神殿的时候,我就将他杀了,尸体也已经丢到了岩浆里。”
“我必须要说,这件事情现在已经不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了。”
郝斯特的一只手敲打在桌面上,鲜红色的指甲看着格外醒目,“据我所知,矮人族之中,有一些人也出现了这种问题。
他们的表现和我并不完全一致,但是我相信其本质是一样的。
埃尔顿和我的交情不错,我相信他。
所以,我让他监视着我,一起去领地之外寻找线索。”
“所以,你在拍卖会上最后拍下的,是太阳之耀。”
艾赛亚在这时候说道。
太阳之耀,九阶,是一件光属性的物品。
它的模样像是矿石,只在高山的最高处才有可能被发现。
因为其中蕴含的光元素而被传为是太阳的碎片所变成的,所以才有了太阳之耀这一个名字。
一颗太阳之耀里所蕴含的光元素,据说能直接支撑起一个禁咒。
想来,郝斯特也是为此才买下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