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夜色小说网
富兰克林的动议没有引起辩论。
因为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其实行不通。
凭什么要求总统和议员义务劳动?像麦迪逊那样靠借债度日来参加制宪会议的人又有几个?何况这个方案也有问题。
一是只有富人才能从政,平民将与政治无缘。
二是从政将成为业余活动,无法保证工作质量,也无法吸引人才。
联邦政府成立以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要解决联邦财政问题,非汉密尔顿莫属。
但汉密尔顿当了六年财政部长后,嫌部长薪水太低,辞职去当律师。
薪水低了尚且不行,何况没有薪水?
看来薪水得有,问题是由谁来发。
埃尔斯沃思主张由各邦来发,因为各邦生活水平不同,无法制定统一标准。
威廉森同意,戈勒姆、伦道夫、鲁弗斯&iddot;金、威尔逊、麦迪逊、汉密尔顿反对,因为这会造成联邦议员对各邦政府的依附。
汉密尔顿说,付钱的人总是老板,拿了别人的钱就成了伙计。
联邦议员并非各邦政府的伙计,他们的薪水当然不能由各邦议会来发。
后来(8月14日),马里兰代表卡罗尔的话说得更难听。
他说,如果联邦议会议员的薪水由各邦发,他们又可以担任各邦政府的职务,那好,各邦议会就可以对他们说:好好听话!
不听话,就叫你们挨饿。
听话,就发薪水。
最后,除南卡罗来纳外,其余十邦都赞成联邦议员的薪水由联邦发。
最后,《联邦宪法》规定:议员领取服务报酬,由立法保障,国库支付。
总统也一样。
至于法官,是终身制,而且任期内薪水只增不减。
这是一项重大改革。
从此,从政不再是个别人的业余爱好,而是一种职业;总统、议员和法官也不再是兴之所至下海玩玩的&ldo;票友&rdo;,而是国家的雇员。
他们拿了国家的薪水,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否则就是玩忽职守、尸位素餐。
可见,发薪水,反倒能够防止腐败。
议员领了薪水,当然不能再兼职。
戈勒姆曾反对这项规定。
事实上这项规定也有它的问题。
比如像伦道夫、富兰克林这样的重要人物,就因为担任了本邦的行政官而不能担任邦联议会代表,以至于制宪会议只好在费城召开,不能在纽约的邦联议会举行。
6月22日,会议对此进行表决,决定是否取消不得兼职的规定。
马萨诸塞、新泽西、北卡罗来纳、佐治亚四邦赞成,康涅狄格、马里兰、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四邦反对,纽约、宾夕法尼亚、特拉华三邦赞成反对各半,表决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