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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这份怅然在乔伊斯心里结了痂,不期然倒促成了他日后善待塞缪尔&iddot;贝克特的初衷?这段渊源始于1928年,那时贝克特刚满二十二岁,怀里揣着朋友的推荐信冒冒失失地登门拜谒乔伊斯。
或许是因为有同乡之谊,两人居然一见如故,自此往来频仍,乔府千金露西娅甚至一眼便相中了贝克特。
虽然小贝最终也没当成老乔的快婿,但后者仍不忘在对方遭难时雪中送炭:贝克特曾在大街上无辜被疯子刺成重伤,靠了乔伊斯的资助才住进了医院的私人病房,病榻上还有幸尝到了乔夫人亲手烤的蛋奶冻馅饼。
乔伊斯晚年染眼疾,几近失明,据说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为芬尼根守灵》大半都是贝克特听写下来的,以至于圈内流传开这样一个段子:贝克特埋头听写,没留神有人叩门,却把乔伊斯的那一声&ldo;请进&rdo;给记了下来。
校稿时乔不明就里,贝则坚持他确实亲口说过这两个字。
却见老爷子沉吟片刻,一棰定音:&ldo;且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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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真有人在《为芬尼根守灵》里找过&ldo;请进&rdo;二字,结果大失所望,然而贝乔二人的情谊是确凿的‐‐在作家与作家的碰撞中,难得地,这一瞬的火花悦目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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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家遇上作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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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地,某位作家独立于作品之外的面目,是因为另一位作家的勾勒,才血肉分明起来的。
像特德&iddot;休斯(tedhughes)与西尔维亚&iddot;普拉斯(sylviaplath),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信札内诗行间,都纠缠了一世,仿如两个绑在同一副绳索上的登山者‐‐你读懂了一个,也就参透了另一个。
站在读者的立场上,这或许可以算是一种幸运。
然而这幸运似乎直到十八世纪晚期以后才渐成气候。
在此之前的游戏规则是,作家习惯于戴上神圣的面具,若不惮犯忌把墨水泼到圈中同仁身上‐‐无论下笔是赞是弹都是不合时宜的。
比如卢梭,在圈里是出了名的孤僻,几乎谢绝一切文人的造访,据说原因之一便是他不愿意轻易被人写了去‐‐肥水不流外人田,好材料自然是宁可留着给自己写《忏悔录》的。
多年以后继承他衣钵的有塞林格,他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入木三分地描摹出霍尔顿读完一本书以后便渴望亲近作者的念头,但在现实生活中,塞林格隐居得比谁彻底,终于把自己变成了20世纪最亲近不得的作家。
约翰&iddot;奥布里(johnaubrey,1626‐1697)对这套规矩不以为然,他对研究其他名人的兴趣甚至比对自己擅长的文物收藏还要高。
在他笔下,哲人托马斯&iddot;霍布斯最苦恼的一件事,是不知道该怎么把苍蝇从光头上赶开。
这种执著于鸡毛蒜皮的行文方式自然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以至于直到奥布里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仍然是文坛的笑柄。
突破这个准禁区的里程碑无疑是1763年博斯威尔发表的《约翰逊之生涯》(lifeofjohnn)‐‐甚至,英语里从此就多了一个叫&ldo;boswell&rdo;的词条,专指那些为密友写传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