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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写字!”
“你以为呢。”
做木匠,写字、绘画都是基本功,都要学的。
再者,爹娘自小对他寄予厚望,他曾经,也是进过几年学堂的。
要是家乡不发洪水,说不定,他已经考中秀才了呢,他可是夫子的得意门生,夫子说了,以他的学识,那年童生试,他一定能名列前茅的。
只可惜,大水淹了家乡,又遇着了贪官,那贪官只知敛财,压根不管百姓的死活,以至于瘟疫泛滥,浮尸千里,那时,别说考试了,就是能活下来,已经是不容易了。
后来来了陆家,一家人讨生活都难,他只好出门卖力气赚钱,贴补家用。
再者说,有口疾的人,不可入朝为官,学堂自也是不收的,念书什么的,于他而言,已是奢望。
虽说学识已经荒废多年,但是教一教夫郎认字,还是没问题的。
唐荞看着陆青松,眼里的星星比明月还耀眼:“哇!
松哥,你还认字啊,你好厉害啊。”
“难怪,以前你说故事的时候,张口就来,还有还有,去镇上的时候,你是不是也看得懂招牌上的字?”
陆青松点头,“看得懂。”
“嘿嘿,我还以为你也是同我一样,记招牌的模样呢。”
他真傻,原来,自家住着个识字的人,他竟从来没有发现。
“哎呀,松哥你好厉害啊,会雕花就算了,竟还会写字。”
嘿嘿,他家汉子好厉害啊,这样厉害的汉子,是他的,唐荞一想到这个,傻笑得停不下来。
陆青松就喜欢夫郎一脸崇拜地看着他,他牵着夫郎继续往前走。
“明日我去镇上做工,买些草纸回来,我教你写字。”
唐荞重重地点了头,“好。”
嘿嘿,他也要成为读书人了。
第46章、不如多割二两肉
唐荞醒来的时候,陆青松已经上工去了。
他慢悠悠起了床,梳洗好之后去了灶房。
蒸笼里面温着一碗清粥,还有一枚鹅蛋。
唐荞坐在灶膛前,一边喝着粥,一边吃着鹅蛋。
老辈人都说,这鹅蛋对孩子好,吃了鹅蛋,生下来的孩子聪明,因此,唐荞隔几日就蒸上一个鹅蛋补一补,他希望生个绝顶聪明的孩子。
吃完了东西,把碗筷洗干净后,唐荞先去了趟李屠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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