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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苑成竹临走前给了他一张名片,上面有他在新加坡的电话与地址。
他说他还在找金红玫,十五年过去,她成了他心头执念,愈想忘就愈忘不掉。
如果司七能有她的消息,劳烦将这名片转交给她,见与不见,都在她一念。
这算不上故人的故人与他告别,司七将钟表店提前打烊。
司七觉得太累了。
这个故事讲了二十余年,像是把自己的生命当成蜡烛在烧。
太累了。
【1957年,香港】
金红玫再也没回来过吗?
回来过的。
苑成竹离开四年后,一个叫胡丰年的珍珠商牵桥搭线,让程先生与金红玫联系上了。
程先生给了她司七钟表店的地址,金红玫便坐轮船回来了。
她出现在他店门前时穿着长及脚踝的风衣,带一条金色的厚重围巾,头发盘成发髻,插着一根镶着珍珠的银簪,衬得面色莹润,她并没有老许多。
司七以为他们见面时会有许多难以言说的心绪,可当两个人真正面对面地坐下来时,他心中竟然只有一股无可诉说的怅然。
距离他送她离开上海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二十年了。
他们不再是穷困潦倒的小戏子和小乞丐了,他们穿着体面的衣裳,一道去了附近的酒楼,点下许多昂贵的菜。
司七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往嘴里放,金红玫坐在一侧,帮他夹了一些进碗里。
他眼角忽然渗出了一滴泪。
他从来没有在金红玫面前哭过,不对,他从十三岁那年在庙里捡回一条命,就再也没有哭过。
他的眼泪愈流愈多,她沉默地坐在他身边,用指尖替他拂去了眼泪,就像他曾替她擦一样。
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九岁了。
他已经三十九岁了啊!
到底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少年时代,到底是谁啊!
她倒没有哭,她的容貌并没有变很多,可是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处能让他想起以前。
他们在酒楼里吃过饭,又回店里说了这些年的经历。
她没有和他说欧洲,说的是悉尼的海港大桥,是红土沙漠,是印度洋的潮汐与珍珠。
她说自己没有嫁人,她说自己或许不会嫁人了。
“司七,或许一个人向前走也很好,不等别人回头找自己,也很好,”
她用手撑住柜台,脸上又出现了十八岁时一样的神情,“你呢?你也向前走了吗?”
他?他向哪里走?他是她的摆渡人,将她送到河对岸,余生也只能坐在船上,反反复复地行驶在他们同行的那条河流。
那条河流里有十三岁的寺庙和火车,十六岁的阁楼与苏打水,河面上有常开不败的荷花,花茎扎进河底的淤泥,没有一朵花错过花期。
在香港的日子她住在酒店里,并没有住在他家。
他们都长大了,已经不是可以共同宿在地板上的年龄。
你听,他一晚上睡不好,颈椎还要咯吱作响呢。
那几天司七关了店门,陪她到处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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