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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写的要是黄书该有多好啊,遇到情节瓶颈就先安排一段啪啪啪。
丁中浩去参加同学聚会了,今天的午饭,只有我和小杨康在家里吃。
我挽起袖子熟练地弄出一菜一汤,康仔夹起菜尝了尝味道,居然一脸嫌弃地提议说:“妈妈,我们还是吃泡面吧!”
我不禁恼羞成怒,这个小兔崽子的嘴已经被养刁了,在丁大厨来我们家之前,他吃我做的菜吃了好几年,除了偶尔上吐下泻之外从来就没有抗议过。
“人,一定要懂得随遇而安,有什么吃什么,只有不挑食才能在任何环境中顽强地活下去。”
我语重心长地教育康仔,盛了一碗汤,身先士卒地痛饮一口,回味良久才说,“儿子,我们还是吃泡面吧……”
糊弄完午饭,我安顿好小杨康去睡午觉,然后继续跟刊首导语作斗争。
丁中浩回来时,开门弄得动静很大,我微微皱眉,迎出去,果然看见他裹挟着一身酒气走进来,脸色苍白,但眼珠子隐隐泛着血红。
他靠着墙,把我搂进怀里,一脸诱惑地低头舔唇:“蒜香口条,想不想尝尝?”
这副醉醺醺的样子令人十分反感,我冲他扬起五指,冷冷回答:“刚磨的爪子,想不想尝尝?”
于是他抱头鼠窜,趔趔趄趄地冲进了洗手间。
很有自知之明的孩子,知道我此时不喜欢他身上熏人的酒气,准备洗个澡,只可惜哗啦哗啦的水声还在流淌,不一会儿便传出了呼噜呼噜的酣声。
走过去扶门一看,丫歪歪斜斜地伏在浴缸边上,流着口水,睡得好香。
服侍醉汉我还算有经验,拿了个拖把蘸饱了水在他身上写大字报,等我意气风发地写完一篇《兰亭序》,也基本把他洗刷干净了,连扛带拖地弄到卧室,往床上一扔。
蜷起腿坐在他身旁,我接着写刊首导语,这真是一篇历尽苦难的稿子啊。
正是午睡时间,四处都安静祥和,在身畔传来的轻微酣声中,我的困意也渐渐席卷而来。
“爱一座城,就像爱一个人。”
意识模糊地敲下全文第一句话,我实在没撑住,头一歪,扎在丁中浩的肩膀上,就像被一双大手用力拽进了昏沉沉的睡眠当中。
小杨康把我推醒时,屋内光线极暗,不知是天阴了还是天黑了。
康仔懂事地附在我耳边,小声说话:“妈妈,磊磊他们在楼下踢球,我也去玩一会儿行吗?”
小区里有一帮年纪和康仔差不多大的小哥们儿,以一个叫磊磊的大孩子为首,几个小男孩经常在一起踢球捣蛋。
这伙小猢狲鬼精鬼精的,看准了康仔最讲义气,不管是谁闯了祸都撒丫子往我家跑,我只好领着孩子们到处给人赔不是,不明就里的还以为我生了一个足球队。
我看了看表,快四点半了,于是点头叮嘱:“可以玩儿一个小时,晚饭前必须回来。”
康仔兴高采烈地跑出去,我打起精神,准备接着写稿子,然而从屏保退回到word界面,我却不由一愣:原本只有一个标题和一句话的文档,赫然多了满满一页的字。
《她的城》三字之下,原来只有一句:爱一座城,就像爱一个人。
而现在,下面的一大片空白已被补上了密密麻麻的一千多字,我简直怀疑自己因为过度焦虑而患上梦游症了。
错愕间,有种隐约的不安浮上心头,我稍稍调整一下坐姿,逐字逐句地看了下去。
爱一座城,就像爱一个人。
因为爱着一个人,你会记得,环山公路颠簸的巴士上,右手不经意间与她的相触,以后你独自坐在车窗边,还怀念过那手的瘦弱和冰凉;爱着一个人,你会记得,在蓝天白云围绕的大庙前,她偎在身旁为你柔声唱歌,婉转的声线敲打着耳膜渗入了血液、潜入了身体,以后每当你远目天际,同样的歌声便从心底潺潺流出;你会记得,在绵延十里的灼灼桃林中,她的白衣和笑靥被一齐映成绯色,以后你再也没见过配得上绯色的少女;爱着一个人,你会记得,在人头攒动的超市里,她因为害怕走散而紧紧攥着你的手指,以后你路过这家超市,总是会下意识地握住自己空荡荡的手心。
很多年来,你深爱着这座城市的山水,它的天空、它的情怀、它的气魄,甚至它的一家小超市。
无论你后来走到了圣城拉萨,还是水城苏州,以及古都洛阳,甚至是某个杳无人迹的鸟不拉屎之地,都难以再体验到当初的心动。
你还以为,这种依恋,只不过叫作乡情。
直到许多年以后,在一个春天,你风尘仆仆地背着行囊回到了这座城,想再看看记忆中的满城桃花。
离开那天,你还是个怀揣着忧伤和憧憬的翩翩少年;再回来时,你的躯壳和梦想却都已是满目疮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