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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念完一段,看了看在座的众人,道,&ldo;这里谋反和大逆指的是危及社稷,毁宗庙,山陵、宫阙……&rdo;
第一状师讲课果然不同,书中刑律和现实中的实例相结合,引人入胜又让众人听的透彻。
作为曾经的三好学生,迎春提起笔,将自己理解和先生讲的不一样的地方一一标出。
时间就在大房众人学习律法中过去,转眼,又是一年的大选之时。
元春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早就过了大选的年龄,只是老太太到底是不甘心荒废十多年的培养,因此花费了许多银子,愣是将元春的名字报了上去。
不同于当年,今年参选的元春风外低调,正当元春准备妥当一切的时候,却听宫中又有旨意传出来,说是圣上体恤,特免了今年的选秀。
于是,十八岁的元春再次傻眼了!
回过神来,元春奔至房中哭成了个泪人。
老太太手颤颤的长叹道,&ldo;命,都是命啊!
&rdo;
仿佛那一年说元春正月初一出生,命好的人不是她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ldo;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财产入官。
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
知情故纵隐藏者、斩。
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
军授以军职。
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
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
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rdo;这一段讲谋反罪的内容引用了大明律,特注明。
第41章请西席
元春在佛堂哭的肝肠寸断,十八岁早过了婚嫁的年龄,若是强行婚配,要么与人为继室要么下嫁,只是贾政本就是五品小官,再下嫁又能下到哪里去呢!
况且元春在荣国府的待遇一直是最拔尖的,出门一脚走八脚迈,衣食住行用赶超很多公侯之家的嫡系,又怎么愿意低嫁去过柴米油盐的日子呢!
正好,老太太也不愿意花在元春身上几十万两的银子和人情打水漂,于是,这一年的小选,元春舍弃了丫鬟和尊严低调的进了宫,红墙相隔,又不是有什么名分的人,宫外再难得到元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