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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屋子里,他对自己的吝啬无可奈何。
而对面的1051里,甘棠情绪正在陷入低谷。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晚上,好像煮了一锅粥,所有的配料都放了进去,却忘了最重要的步骤。
没有米,到头来还是一锅稀汤。
洗完澡出来,她才发现手机一直关着。
她擦着头发,把那个发箍放进抽屉,却在看见里面那个精巧的木雕时愣了一愣。
这是几个月前诗咏送给她的,她本来放在床头,却因为有次起床太急把它打到了地上,有点心疼,所以放进了抽屉。
诗咏当时说的什么?姻缘?她伸手在这只小猫的鼻尖上碰了碰,就着灯光,歪头看它的胡须和眼睛。
她很奇怪,自己怕狗怕成那个样子,却对猫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人的喜恶大多是说不准的,也很难控制。
她小时候曾用蹩脚的方式催眠自己,念叨着叽里咕噜的咒语,蒙上眼睛,尝试着去摸邻居家的小狗,她伸出手去,还隔着好几公分,那小狗忽然舔了舔她的掌心,吓得她立刻缩回母亲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父亲跟母亲说不用勉强孩子,不喜欢就不喜欢,母亲也再没让她尝试。
她那时虽然小,但也知晓事理,为自己的丢人的反应懊恼了几天,准备跟母亲道歉时,母亲安慰她说每个人都有怕的东西,有大有小,有多有少,不用放在心上。
但从那次以后,母亲再也没提过在家里养狗的念头。
甘棠长大才理解,把喜欢的念头藏在心里也是不容易的,母亲体谅她,一藏就是十几年。
直到她上了大学,父亲才提起养狗的事,母亲却打了退堂鼓,说年纪大懒得养了。
但甘棠替母亲体会到了这一点小小的遗憾。
如果喜欢也有保质期,所有人都希望它能长一点。
但往往,喜欢会越来越淡,而与之相反的不喜欢,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根深蒂固。
想得出神,她忽然打了个喷嚏,于是懒洋洋地去客厅喝了杯热水。
明天放假半天,她看着墙上的挂钟,毫无睡意。
其实她只需要穿上鞋出去,敲开对面的门,说一句她见到他很高兴,或者是她很想他,刚才的冷淡只是因为惊喜而不知所措。
这个夜晚就不会这么难熬。
可是她最终还是回到了卧室。
做朋友五年,当情侣五天。
在如何跟他相处这件事上,她的经验还是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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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颂还是早上的飞机,赶到北城时临近中午。
昨晚一夜未睡,在飞机上眯了一会儿,总算提了点劲头。
接下来的几天,他在何恕清的监督下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与会,用何恕清的话来说就是头懒马,不拿鞭子抽就走不动道。
陈蕾在一旁打圆场,虽然知道唐颂不会和老师呛,但也知道这孩子倔起来也没办法。
研讨会结束后,唐颂和何辉又陪着两个人在北城转了两圈。
何恕清对北城是有感情的,年轻时候在这里求学数年,和陈蕾的缘分也是从这里开始。
期间何辉的妻子也带着孩子露了面,她之前在一家服装公司做设计,和何辉结婚后便辞去了工作。
唐颂跟她没见过几次,却隐约记得婚礼现场的她挺腼腆,不料现在变得开朗许多,说起话来跟鱼吐水泡似的,干脆利落还带点泼辣劲。
何辉在旁不好意思地笑:&ldo;没办法,生了孩子跟个功臣似的,被我惯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