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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
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
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
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
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
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
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
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
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
可能是“日久生情”
,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
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
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
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
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
沈南逸不写严肃文学,偏好艳俗,出版的书目市面上很难买,分年龄层级。
他的观念中,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或者说大众与文学其实密不可分。
魏北与他上床后,偶有几次过问:“您写的这些,不觉不入流,不觉难以抬上桌面讲?”
沈南逸戳灭烟头,薄情寡义的俊脸掩在烟雾背后。
“您演的电影,不觉下流,不觉难登大雅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