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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五十人,减去一个请假不在,再减去秦诗雨,剩下的也不过48人。
这意味着,在我之外,剩下的47人里面,有29人选了我。
听班主任在台上读“董思远、沈余年”
,我心情有些罕见的雀跃,好像有一只小雏鸟,在我心里扑哧扑哧地扇动翅膀,又好像有一颗种子,在那哼哧哼哧,伸展抽条,发芽了。
第21章情书完了。
董思远应该也挺兴奋。
不过相处下来我已经发现,他性格属实闷骚,听班主任说时,一本正经,只在班主任离开后,显出一丝躁动。
郑西洋抄他数学作业,抄完后将本子递到前面,突然吐槽了一句:“妈的瞅瞎我了。
我说第二名,你这字迹要有你同桌一半工整,也不至于跟人家差六十多分了!”
这话狠的,让后排传来一片哈哈大笑。
董思远也笑了,侧着身子骂他:“差不多得了,抄还给你抄出意见了,我字迹再潦草,那能比得过你?”
要说我们组,郑西洋的字迹的确是一绝。
耳听他们说话,我也忍不住笑了,董思远大抵也发现我在笑,转过身放下本子便叹了一口气,语气迟疑地问:“其实我这字迹,在男生里还好吧?”
他字真的不好看,我没办法违心夸奖或者敷衍,便说:“平时看着还行,考试的话,还是尽量写工整一些吧。”
“你以为谁都像你,写的跟印出来的一样?”
这应该算一句夸奖。
我朝他笑了下,传授经验,“写慢一些,平时尽量多写多练,时间一长自然就好。”
他一脸并不认同的表情,“我觉得写字这事,得分人。
像你们女生,性子比较踏实认真,所以字迹容易写工整,也招老师喜欢。
像我,让我一个一个地写,杀了我算了。”
他说得振振有词,我听着他说,不由自主地,想到江洵了。
江洵写一手很漂亮的连笔行楷。
在学生会办公室我第一次见到时,只觉得笔走龙蛇,力透纸背,横竖撇捺间,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风骨。
他好像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就连字迹,都出类拔萃,超群绝伦。
今天也见到他了。
是在下午第二节课以后。
开学后选班干部那一次,班主任让我兼任了历史课代表,秦诗雨则兼任了外语课代表。
按惯例,我一般在下午所有课上完后,才将作业本抱去老师办公室,星期五比较特殊,因为担心太晚了办公室没人,所以基本在下午第二节课后,我就会将作业本送过去。
秦诗雨跟在我后面出了教室。
我早就发现了她,可因为跟她没什么好说,也不想再打交道,所以一路走得很快。
没想到进了教师办公楼以后,她还是赶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