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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怎么想,反正我很不喜欢悬疑故事读到结尾。
我从小就有这个问题,某天一个人在图书馆里,我发现了爱伦&iddot;坡,他是我喜欢上的第一位非儿童读物作家。
除了会写了不起的恐怖和幻想故事,他还是现代侦探小说的缔造者,从那以后,无论其他种类的文学(据说更贴近现实的小说、实验主义小说、心理小说)读了多少,我总会游回悬疑小说的怀抱,那还是在我被迫靠写这些东西谋生之前很久。
然而,我往往要面对同一个两难局面:我喜欢开头胜过结尾。
我喜欢谜题,答案永远让我有点失望。
写悬疑故事的困难之处在于故事其实不够悬疑。
生活能够击败文学赋予它的形式,无论是惊悚小说的高潮段落还是大多数故事的三段式布局。
生活真正的威胁与风险来自你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来自你活在完全偶然的现实之中,每一个时刻都独一无二且永不重复,我们确实知道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它必将结束。
因此我对绝大多数侦探故事的不满在于,小说给出的答案永远比不上揭开的问题。
按照奥登的解释,传统的悬疑小说其实是个本质上很保守的类型。
犯罪打破现状;读者享受越界带来的刺激,然后赞赏地看着侦探‐‐社会秩序的代行者‐‐在结局让一切恢复原状。
我们喝完热可可,上床睡觉,舒适而安全。
确实如此。
然而,这套理论未能考虑到的是下一本书、下一起谋杀案、再下一本书和再下一起谋杀案。
你把所有的波洛小说,所有的梅格雷、卢&iddot;亚契、马修&iddot;斯卡德小说摆成一排,得到的东西既陌生又熟悉:在这个世界里,神秘莫测的破坏性力量不断兴起,一切的解决都是暂时的,只够我们在下一起案件发生前喘息片刻。
是的,虽说我遭受了那么多挫败,但我还会有下一个案子。
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理由,或者珍妮甚至特蕾莎对我的鼓励,只是因为我无法阻止自己。
为时已晚。
我和克雷一样,道路在我们小时候、在皇后区狭小的房间里、在母亲的照顾之下都已经铺好。
他的道路,前面已经说够了。
我的道路……唔,难道还不明显吗?我是把脑袋埋在书里的孤独男孩。
几十年以后我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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