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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一次。
那一次和这一次,都是为了他。
进入高二以后,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也从其他人的消息网里消失了,我天真的以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
听说只有北京和香港那两所著名大学是他的选择,我唯有埋下头拼了命的读书。
那两年,我念书念到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人如鬼魅,但终于在高考填志愿前,勉强得到一个令师长父母都无比满意的结果。
但我迟迟无法决定我要考去哪里。
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见他。
于是我做了一件差点让父母发疯的事,我在填志愿的前一个月,拿出我的零用钱积蓄,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了车后才借邻座手机给家人发了一通短信。
我说,我要去北京几天。
那以前,我甚至没有离开过我居住的这个小小城市,连搭乘不同区域的公交车,都时常会迷路。
那时,十八岁的我亦曾茫然的站在这个城市最古老又最繁华的街头,我拼命的忍住眼泪,坚持着因为可笑甚至不敢言说的那个梦。
我最终找到了那所连名字都闪着光亮的大学。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问遍了每一个系的人。
但是,他不在这里。
我永远不能忘记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卫生间里,对着模糊老旧的镜子一次次的微笑,告诉自己,程安之,他不在这里,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没有弄丢他,你一定还会遇见他。
当我第六天终于从返程火车上疲惫的走下来时,满眼血丝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顿暴打。
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挨打。
我被打得发了一场高烧,绵绵不愈,差点耽误高考。
时至今日,父母仍然不知道我那一次的离家是为了什么。
就像我后来考去香港,他们也一面心存骄傲一面深感疑惑。
我在街上走来走去,走到双腿僵硬酸痛。
最后我走回封信下榻的酒店,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开始发呆。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前生其实是龟类生物,什么事情都做得不够漂亮,但胜在有耐性。
一筹莫展的时候,我还可以自我催眠进入龟息状态——我不知不觉竟然靠在大堂的沙发上睡着了。
恍惚间手机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我一看,竟然是七春。
她排山倒海的气势从电话那端直扑过来,我在千里之外都仿佛感觉到脸上溅上了她的唾沫星子:“程安之!
!
!
你和封信是不是两个智障啊!
!
!”
我被她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她还在那端惨叫:“老娘听到门铃响,跑去开门,门口竟然堆满了我最怕的!
玫!
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