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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诀亮沉默了会儿,深深吐口气,从兜里拿出一个信封给他,「诺,收着吧。
留些钱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nick一听是钱,连看都不看一眼就要推拒,连诀亮按住他的手说:「你不收,我们家就永远欠着你们家,我永远对你有种亏欠,数目不大,就算是帮哥一个忙,结清咱们两家的恩恩怨怨。
」
nick垂眼抿着嘴低笑一声,不再推辞,「那我得在旅途上选个精美的纪念品给你。
」
连诀亮扯了下嘴角,看着他放在脚边的背包,犹豫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你这次旅行…是一个人吗?」
「不是,这次带了我妈。
」nick捞出挂在脖子上的银链子,坠饰是一个只有指节大小的玻璃瓶,里面装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终于能带她四处走走了。
」他弯了弯眼睛笑着。
「他呢?」连诀亮又问,「你有跟他说吗?」
「没有,我不想以这么软弱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
」nick摇了摇头,眼里露出几分落寞跟无奈,「我很迷惘,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
爱好像是裹着糖的药丸,甜甜的外壳舔完了之后里面都是苦的。
我不懂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衍生出那么多的烦恼跟痛苦,最后就算修成正果了,总有一日还是会天人永隔,何苦来搞一遭?」
他拧着眉挠挠头叹口气,弯腰使劲将背包甩上肩,掂了掂,「我还是自己出去走走吧,在旅途上沉淀一下慢慢想答案。
」
「嗯。
路上小心,肩膀才刚好别太逞强,吃的住的不要亏待自己。
」他又要走了,这个人他永远留不住的,连诀亮垂在身侧的手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在nick肩上捏了捏:「再见。
」
nick毫不迟疑地转身,手往空中随意一抹,「我走啦,拜拜。
」
「翩翩,我忘了问你要去哪儿?」连诀亮冲着他的背影喊着。
「我啊,」nick侧身,眼一眨嘴角一扬,「我带我妈去看最美的日出。
」
在隔了一年多以后,他又再度踏上这个一言难尽的国度,降落的城市是东方大城,曾经是英属印度的首都-加尔各答。
下了飞机温暖潮湿的空气袭面而来,全身细胞敞开舒展,nick脱掉羽绒外套塞进背包最里层,摸出太阳眼镜夹在领口,长裤被他卷起来一截,很久没日晒的脚踝白晃晃地特别扎眼。
nick和当地人一起挤上巴士,跟前后左右的人大玩三贴,很快就蹭出一层薄汗,车箱里的空气比三千公尺高山还稀薄。
心脏随着车子没有预警的急煞猛停越跳越快,咚咚咚地胸腔里面鼓臊,他把手掌覆在心口上,重新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他很快地回归到旅行模式,到达的第二天就在路边给街头理发师剪头发,坐在小凳子上肩头披了不知道多少人披过的圈兜,一直叫再短一点再短一点,不到二十分钟,三千烦恼丝变成了小寸头,阳光能够照进头皮里,nick觉得全身暖洋洋。
即使不是第一次到访,在印度旅行仍然相当不容易,这个多元且兼容并蓄的国度弹性太大,价格是用谈出来的,路是永远摸不清方向的,时间是讲来参考的,贫穷脏乱跟噪音是无所不在的。
对任何一个习惯规律与安定的人来说,很容易适应不良,但对背负着种姓制度的印度人来讲,他们虽然认命,却不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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