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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氏脾气不好,这样的事情必然是要打要骂。
只是那句外地人带到扬州的俗语是说对了,‘好吃到打耳光都不肯放过’,这本是用来赞东西好吃的,放在赵蕙蕙身上就是真实的举止了。
平常怕孙氏怕到不行,遇到吃的却从来没有放过。
几次之后孙氏就有些防着大女儿了,要是有好菜,她总是自己下厨做饭,让赵蕙蕙在一旁烧火。
“娘,我与你烧火!”
赵莺莺跨进门槛就道。
王氏回头望见莺莺,笑着道:“你不用管,这事儿简单,烧火也不用,不然我早叫你姐姐过来了。”
王氏有一手烧猪头的绝活儿,做这个确实如她所说,用不着旁的人帮忙——赵莺莺站定在一旁看,她上辈子十二岁以前在宛平县刘家当然是常常进厨房帮忙的,但并没有学到什么手艺,做的都是粗活儿。
进了皇宫就更不用提了,所以她对庖厨上的事情十分生疏。
王氏熟门熟路走到大厨灶里,舀了一锅水,把那只大猪头剃刷地干干净净,然后把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这倒是看出来并不用赵莺莺帮着的烧火了。
然后调酱,用一大碗油料酱油,加上茴香大料,拌的停当,上下锡古子扣定。
这是烧猪头中最要紧的一点,锡古子扣的有功夫,足够严密,猪头才能糜烂。
锡古子扣定之后也就不用管那锅里了,王氏只看着那根长柴禾,不让他火烧的太旺,这里讲究的是小火来烧。
不消一个时辰,等到起锅,赵莺莺就看到把那猪头已经烧的皮肉脱落满是肉香。
王氏手脚快,三五刀把猪头肉从猪头上剃了下来,用家里最大的鱼盘子盛了起来,码放的整整齐齐。
连之前调好的姜蒜碟儿,一起放到了一边。
与莺莺道:“莺姐儿,你去堂屋里把你爹的酒打开,用茉莉花酒掺着米酒对半兑开,再叫你爹爹和你哥哥吃饭。”
赵莺莺看了一手烧猪头的手艺,心满意足。
应了一声,就跑跳着出了厨房。
这时候还有些猪头肉并没有剃完,一部分王氏接着剃下来做明日吃,另一部分则是分别装了两个小盘子。
“大嫂、二嫂,我做的猪头肉,你们也尝尝味儿罢!”
说着笑吟吟地端着自家吃的出了厨房。
王氏虽然为人并不软弱,但的确是个讲究人,她会在别人惹她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还回去,可是凡是她做的事,都是没的说的。
猪头肉也算是一碗好菜,同一个厨房里做饭,她总是不忘给两位大伯子留。
王氏的猪头肉也确实做得好,不要说宋氏了,就是孙氏也没得说的。
更何况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孙氏快手快脚地就把那一盘子猪头肉放在了自己眼皮子底下——这也是怕赵蕙蕙偷吃。
“嘿!
爹,你来看,娘今日做的猪头肉!”
赵蒙才十一岁,虽然懂事,却到底是一个半大孩子,伸手就要去捞肉吃。
不过饭桌上有赵蓉蓉看着,哪里容得他脏着手就上,立刻拿筷子打手,拿出了长姐的威严:“小猴儿,你这爪子是什么样,就这样上手,别人还吃不吃?快去洗手!”
赵蒙虽然笑嘻嘻的,但还是很听话的舀水洗手。
赵吉这时候坐在饭桌上首的位置,有大女儿盛饭,有王氏给他安筷,赵莺莺还端了酒壶给他倒酒。
一口猪头肉下去,香喷喷好吃的不得了。
心里满足的不得了,就觉得自己日子过得这样真是不能更好了。
这时候家里其他人也纷纷动筷子,要说王氏确实是好手艺。
赵莺莺不知道自己上辈子七岁之前有没有吃过这猪头肉了,就是有她也不记得。
不过这一次吃是真觉得好吃,就是这夏日里也让她觉得胃口大开。
一家人正是在一天的劳累之后安心享用晚饭,不过总有人让人不得安生——坐在上首的赵吉最先见到自己大侄女儿赵蕙蕙站在门外,怯生生的,也不知道有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