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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很清楚,那次他没给我点赞,也没给我评论,直接发了两条语音“我是不是还欠你一支冰激凌?”
“明天学校门口我请你吧!”
就是这两句话,我们才正式开始有了交集。
我不敢拒绝,生怕拒绝第二天他就带着一大群黄发少年来群殴我。
于是我非常迅速的回了个好滴,殊不知我内心悄悄打的小算盘早已在这一刻被他全部猜到了。
第二天我连脸都没洗,穿着花睡衣人字拖蓬头垢面的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他大概没见过像我这么奇葩的人了吧,他噗嗤的大笑起来,用着大喇叭一样的嗓音并手指着我“你昨晚去炸碉堡了吗?”
我有时就在想,我当时要知道周先生会对我碉堡造型一见钟情,我还会如此吗?
第2章
我醒来时天也黑了,屋里没有开灯,于是我便坐在黑夜里回想梦里的一切。
我已经很久没有梦到周先生了,如果不是这个梦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了,说来也是奇怪,哪怕我将他的样子忘的一干二净,可我对他的爱依旧浓烈。
他是个值得我用这么多年去默默爱他的人,他是个表里不一,心思细腻的男生。
他知道我讨厌黄头发的男生,于是连夜自己将头发染回了黑色,我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衬衫,手捧着一束我最爱的满天星在我耳边轻声的说了一句“宋知,我想让你快乐。”
就是这一瞬间让我所有的小说男主都有了样子。
黑头发,白衬衫,满天星,足矣称霸我整个青春。
他脾气有些暴躁,性格冲动,可他真的把仅有的温柔,耐心都给了我。
他从来都不会冲我发脾气,即使我无理取闹他也只会笑着摸摸我的头“知知闹脾气的时候真可爱。”
我当时就觉得大概不会有人像他这么爱我了,于是,我们交往了。
我不是个喜欢回忆的人,我觉得既然已经过去了就该让它彻底翻篇,离开他的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想他,甚至也试着去谈过几段恋爱,但都已失败告终,我觉得利用他们去忘记他本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所以我便再也没起过谈恋爱的心思了。
不知是今晚夜色太美,还是请帖作祟,我有点想他了。
眼里不断的分泌着眼泪,心上不断的穿来刺痛,我在这黑夜里抱头痛哭。
想他的代价太大了。
夜太长了,我毫无睡意,披着外套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这成了我的习惯,之前写不出稿子时我也总爱大晚上的去压马路,但大多数我都会去24小时营业的书屋呆上一会。
如果我没记错这里应该也是有一家,高三冲刺期我与周先生每天都会聚在那,打着学习的幌子偷偷约会。
现在想想的确有些好笑。
书屋还在,只不过比以前更大更精致了,我拿了本书找了个没人的角落,看书只是顺带,想找个地方放空自己才是真的。
书翻了一页我又走神了,我看着身边埋头学习的学生,有一瞬间我看到了十七八岁的我们,那时的我们不亚于他们。
如今的我们早已各奔东西,再也聚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