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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大厨子回家给团子说了这事,团子隔天就带着书言书俊去认门,说这是狗哥女朋友家。

狗哥还特别不好意思,羞答答的着急的围着团子转。

小狗崽在霍宅长得特别好,油光发亮,圆嘟嘟的小模样让书言书俊都发疯了似的喜欢,每天干什么都要带着小狗狗。

团子占时还没给小狗狗起名字,决定要等书言书俊大一些了自己给取名字。

想想从前,盛赞与她冷战,为了和平,带回来一条小狗,小狗长大了,也生下自己的孩子,将会一直陪伴她与盛赞的孩子。

很快,就到了盛爷与团子的婚礼。

婚礼办在三千港,如同团子的成人礼那样,在三千巷摆了流水席。

主厨是毛毛,三千巷人都要乐疯了,开玩笑,平时排队都吃不到的冒记,今天随便吃有没有!

有老饕早在几个礼拜前就翻族谱与三千巷的街坊邻里套近乎,想蹭一个位置,可三千巷人也有分寸的,是我们团子和赞少爷的婚礼呢,其他人怎么好进来?我们被邀请参加的人身份可是不一般的呢!

三千巷里铺上红毯,双胞胎书言书俊两兄弟颠儿颠儿的走在前面,头发梳整齐了,小西装小皮鞋,手里捏着一支玫瑰花,小脸蛋上被他们软糖姐姐点了胭脂。

软糖说:“我幼儿园跳舞表演就要点胭脂的,弟弟们点胭脂也好看。”

花童之后,是新娘,新娘按按三千港习俗,穿红嫁衣,与新郎一起,手牵手,走过红毯,一桌桌走过去,承载了乡亲父老的祝福。

冒记后厨里,狗哥带着女盆友和崽子们,哼哼的也吃着毛爷爷特别准备的盛宴,软糖作为总服装师,也给狗哥一家准备了服装——在脖子上圈一条红绳,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胡子旁边也点了胭脂。

书言书俊完成了花童的任务,跑到后厨找狗哥一家,几只的脸上都是红红的胭脂,特别搞笑。

毛爷爷心情特别好,给书言书俊炸小鱼丸吃,他不用出去看,确切的说,是不敢出去看,怕自己哭的太厉害丢人。

团子跟在盛赞后面一桌桌的跟大家敬酒,期间,两人牵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盛爷心情好,喝得也爽快,不一会就眼睛亮晶晶的转过来对她说:“媳妇儿,你以后可得对我好。”

团子点点头,捏了捏男人的手。

男人的眼睛更亮了,附耳说道:“晚上也要对我好。”

虽然没有其他人听见,但团子还是慌张的看了看周围,最后锤了这男人一拳。

在三千港办的是中午的宴席,两点左右,团子和盛赞就坐上了回玉城的车。

他们在玉城登记,民政局里早就有人等在那里,一边说恭喜,一边把两个小红本交给这对新婚夫妻。

这就领完证了,盛爷说:“木兰团子你以后就是我老盛家的人了,不准跑。”

团子在车上亲吻男人的唇,他的味道里掺着酒香,滋味不错。

她说:“好的,阿赞。”

她的阿赞说:“那晚上再生一个,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她问:“要是还是男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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